今天,记者从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为发泄内心不满情绪,青年男子高某竟然故意纵火11次,最终,高某被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高某原来是一家饭店的厨师,由于疫情原因,饭店没开业,他就一直闷在家里。2020年3月的一天下午,高某觉得实在无聊,竟突然冒出放把火解闷的想法。因担心在室外放火被人发现,高某决定到地下车库寻找目标。随后,高某步行来到地下车库,发现在配电箱旁边停着一辆电动车,于是掏出打火机,将电动车上的皮垫子点燃。等火势蔓延到车身其他地方后,高某才满意地乘电梯回家。第二天,高某特意去地下车库查看,发现被烧的电动车只剩下了骨架。
令人无语的是,这次经历竟让高某找到了排遣不良情绪的“捷径”。2020年5月,高某上班期间,因炒菜不好被厨师长训了一顿,心里非常憋屈。晚上下班回到小区后,高某决定再放把火发泄一下。随后,高某来到地下车库,发现在楼梯口有四个装满瓶瓶罐罐的蛇皮口袋。高某随即将蛇皮口袋点燃,浓烟很快顺着楼梯往上蔓延。楼内居民发现火情后,吓得纷纷下楼躲避,并拨打电话报警,消防人员赶到后,迅速将火扑灭。
在此后几个月时间内,高某因与女朋友吵架、工作不顺心、在家闲得无聊等原因,先后在地下车库和楼道等处放火11次,故意点燃电动车、鞋柜、塑料垃圾等财物,引发小区群众恐慌,造成恶劣影响。近日,高某被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来源:《零距离》记者/胡艳 编辑/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