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糊涂案”终于查明 法院误封的私家车被解封|政风热线

2020年10月14日 10:18:04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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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天前,江苏新闻广播《政风热线》节目关注了无锡一位车主名下的私家车无故被法院查封一事。报道播出后,经法院查明,是由于执行人员的工作失误,才闹了这出“乌龙”,目前法院已经对这辆车解除查封。

  执行法官登门致歉,汽车摩托车“撞牌”引“乌龙”

(法院执行人员来到袁先生家登门致歉)

  10月12日上午,无锡市梁溪区法院执行局的相关工作人员专程赶往宜兴,来到车主袁先生的家中登门致歉。另外,因车辆被查封而产生的交通费、误工费等损失,法院当场向车主袁先生赔付1000元,袁先生也表达了谅解。这起因工作失误而发生的“乌龙”事件,终于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那么,袁先生的私家车究竟是因为什么原因而被法院误封?梁溪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人匡慧敏介绍说,涉及到的这起执行案件是中国工商银行无锡分行起诉一位孙先生信用卡逾期不还,法院原本是要冻结孙先生名下的一辆摩托车。巧合的是,这辆摩托车的车牌号和袁先生名下汽车的车牌号一样,由于没有仔细分辨车型,法院错误地把袁先生的汽车给查封了。发现错误之后,执行人员立即进行了纠正,解除了对该车辆的查封。

  车辆顺利通过年检,法院将整改司法作风

(车主提交申请后两天,法院做出解封处理)

  在得知车辆被解封后,12日当天下午,袁先生来到宜兴市车管所办理了年检手续,目前车辆已经可以正常上路行驶,袁先生心里的一块大石头也落地了。他表示:“通过这件事情,我对法院知错必纠、知错必改的态度很满意。另外,我在这里要感谢《政风热线》节目对我的这件事情的关注,处理得还比较顺利”。

  经过此次错误查封案外人车辆,法院将如何吸取教训,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匡慧敏表示,接下来,将以此次事件为契机,对内部的司法作风进行整改。今后在接到当事人反映问题时,法院工作人员将主动作为,而不应该让老百姓“多跑路”:“在采取强制措施之前,对于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线索,要进一步地进行细致核对;对于当事人反映的一些情况,要及时地进行处理,让老百姓能够真正地感受到公平和正义。”

(法院将对司法作风进行整改)

  专家说法:执行错误可提出异议,要形成机制纠错追责

  当个人名下财产被法院错误执行时,当事人可以通过怎样的方式来维权?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邱鹭风表示,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案外人对于法院的执行存在异议的,可以向法院书面提出申请。如执行法院审查后,还是没有改正它的错误裁定,当事人还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复议的请求。

  邱教授还认为,为了避免造成此类“糊涂案”,关键是要形成能够进行纠错、追责、赔偿的完善机制,才能减少执行错误的发生:“这个纠错的机制要方便启动,而且要充分听取异议当事人的意见。对于发生错误的执行,应该要对执行法官给予追责;对于给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该要依法依规来进行赔偿”。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陈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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