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起,江苏职工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收统支统管

2020年06月08日 19:58:30 | 来源: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日前,省政府印发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意见,决定从2021年1月起实行全省基金省级统收统支统管,这是我省养老保险领域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 

  "统收",就是将各级税务部门当期征收收入直接解缴同级国库,再划至省财政专户,不再经手各地财政专户。

  "统支",就是每月由省级社保经办机构向省财政厅申请下月全省基金支出计划,省财政厅将资金拨付至各地财政专户,按规定支付。

  "统管",就是各地截至今年年底前累计结余的基金,从2021年1月1日起全部由省统一管理调度使用。

  据了解,目前全省共有4000多亿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但80%左右分布在苏南地区,实行基金省级统筹统收统支后,可以最大化地发挥基金在全省范围内的统筹互济功能,有基金缺口的困难地区将不再为保发放担忧。

  当然,省级统收统支也必须强化地方责任,对于各地因未完成基金收入计划和违规少收多支形成的管理性收支缺口,必须由当地政府全部承担,但超额完成部分实行省和地方分成,以体现奖优罚劣的导向。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浦沫瀚 报道)

layer
快乐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