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企业常州海关再出实招 首单业务就为企业节省3000万

2019年02月28日 13:42:26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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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7日,常州海关办理了首份海关监管特殊区域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企业申请业务。这意味着常州综合保税区企业开始享受该项政策红利。

  常州综合保税区内的一家公司主要从事新型电子元器和光学元器件的研发、生产和加工。该公司负责人吴国林告诉记者,他们执行的是综合保税区的增值税及关税政策,销售到国外的产品是免除关税和增值税,但销售到境内区外的客户,关税则成为额外的税负,客户采购成本增加,削弱公司在国内市场的竞争力。

  “获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后,采购和销售均视同国内普通企业来对待,目前预计我们公司每年可净降低关税成本约人民币3055万元。按照目前产能1.2亿元PCS的销售量计算,公司运营利润每年上升约人民币3824万元。”

  据常州海关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获批试点资格之前,综合保税区内企业不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无法纳入国内增值税链条进行抵扣,割裂了区内企业与国内市场的联系。而具备试点资格后,企业税收成本显著降低,进出区更为便利,企业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拓展国际国内两个市场。“这一政策的出台将吸引更多企业尝试,享受政策红利。”常州海关保税监管科负责人表示。

  常州海关多次协调市税务局、高新区管委会、综合保税区管委会,通过政策解读、解答企业咨询、明确操作方法等形式促进政策落地。目前,常州综合保税区和武进综合保税区已获得了试点资格,该项政策不仅激发当地企业开拓市场、创新发展的内在动力,未来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为进出口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

  记者了解到,1月14日,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围绕“五大中心”发展目标提出21项任务举措。常州海关办理首单特殊监管区域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企业申请业务,标志着《意见》中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提前适用政策、允许区内加工制造企业利用剩余产能承接境内区外委托加工、简化进出区管理、实现保税货物点对点直接流转等5项适用举措在常州地区已率先落地并取得初步成效。

  (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孙茂强 通讯员/管悦 秦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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