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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5月28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两周年纪念日。为进一步做好新兵法治工作,助推法治军营建设,5月27日上午,南京军事检察院携手镇江市人民检察院,赴31619部队开展“民法典宣讲”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现场




军、地检察院代表向新训官兵们,赠送了相关法律书籍。随后,检察官针对《民法典》中涉军特殊规定,通过一些案例,进行了深入浅出的授课讲解。

镇江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 万冰兵:着重介绍了涉军的一些规定,比如军人军婚受怎样的保护;在离婚时,哪些是属于军人的个人财产,哪些是属于他们夫妻的共同财产;驾驶员持部队的军车驾驶证,在地方上驾驶民用车辆,是否属于无证驾驶等等法律规定。
镇江市人民检察院专职委员 鲍建武:民法对军人的婚姻予以特别的保护。大家都知道,保护军婚。在《民法典》的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检察官们表示

不但部队官兵们要提高用法、尊法的意识,广大市民也要积极、主动地学习《民法典》。当遇到赡养老人、抚养孩子、婚姻家庭、民间借贷、宅基地使用权等,生活中常见法律问题的时候,才会做到心中有数,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镇江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 万冰兵:
《民法典》规定了我们每个人从呱呱坠地,到结婚、生子还有死亡,从柴米油盐到衣食住行的各项权利。它规范了我们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它跟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所以它被誉为人们生活的“百科全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