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镇江交通执法首个警示教育点建成。镇江交通执法部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做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5月25日下午,杨某驾驶货车途径312国道高资段时,被交警查获,交通执法人员现场称重后发现,货车超限率为12%。因违法行为较轻,杨某被交警处以200元罚款。随后,交通执法人员在警示教育点对其进行了宣传教育,通过学习,杨某认识到了自身行为的危害性,表示将吸取教训,遵守法律法规。

据悉,警示教育点位于镇江市312国道治超站内。通过展板、书本、视频等形式,引导相对人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约谈教育,起到宣传警示的作用。对轻微违法免予处罚的相对人,印制了相关学习资料,供当事人学习,提升守法运输意识。此外,教育点还为货车司机提供了休息、补给、急救等服务,加大对货车司机的关爱力度,展现了交通运输执法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
自设立以来,已有24名司机、经营者接受了警示教育、法律培训。通过警示教育点,落实处罚教育相结合,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化解了以罚代管、一罚了之,重处罚、轻教育等执法不力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