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解析金融案例,学习金融知识。欢迎收看由镇江市银行业协会和新闻频道联合打造的《镇江金融周刊》特别节目-《金融风险小讲堂》。近来,部分非法社会组织或个人为牟取非法利益,声称可帮助消费者“修复征信”“解决债务”“全额免息”,怂恿、诱导消费者重复、频繁投诉金融机构,通过代理投诉收集消费者个人隐私信息,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挤占正常投诉维权渠道和资源,扰乱正常金融经营秩序。那么,我们的消费者该如何警惕“非法代理投诉”风险呢?
部分代理投诉组织或个人假冒权威专家、专业律师等,利用互联网论坛、网购平台、社交平台、短视频等渠道招揽生意,打出“全额退保退息”等幌子,诱导消费者委托其“代理维权”,要求消费者提供身份证件、银行卡号、保单、联系方式等涉及个人隐私的敏感信息,唆使消费者无视合同约定,捏造事实,向金融监管、信访等部门投诉,或者提供统一投诉模板进行恶意投诉举报,阻止消费者与金融机构、监管部门开展有效沟通,并以缠访闹访等手段施压,以达到其收取高额代理手续费、截留套取资金、唆使消费者转购非法理财产品或参与非法集资等目的。
“非法代理投诉”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那么消费者又该如何树立理性维权理念呢?
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渠道依法合理维权,如实说明事实理由,弘扬契约精神,履行合同约定,依法依规提出合理诉求,可以直接与相关金融机构协商解决争议纠纷,协商不成可通过行业纠纷调解组织化解,或向金融监管部门反映,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正常渠道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不轻信“代理维权”“代理退保”的虚假承诺,拒绝参与违背合同约定、提供虚假信息、编造事实的恶意投诉。
防范“非法代理投诉”侵害,勿受“退旧保新”“高收益”等说辞诱导,消费者一定要掌握一定的金融常识,树立理性消费理念。
广大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渠道正确了解金融产品及相关知识,要仔细阅读金融机构理财和代销产品宣传材料和销售文件,知悉金融产品属性、风险情况、各方责任,区分存款产品和非存款产品。对于存在“安全”“保证”“承诺”“有保障”“高收益”“无风险”等表述的非存款产品,要高度警惕,避免盲目投资。
另外投资产品前务必开展风险承受能力测评,根据自身财务状况、投资经验等信息作出投资决策。投资理财产品应符合自身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购买保险产品要符合自身风险保障需求和经济能力。使用信用卡或贷款类产品应考虑借贷成本和还款能力。树立“受益自享,风险自担”的理念,消费者既可能分享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投资风险。
最后消费者要注重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妥善保管重要身份信息、敏感金融信息。切勿将银行卡、身份证、保险合同等重要单证轻易转交他人,以免被恶意使用或非法买卖,给自身信息安全埋下隐患。如果发现合法权益受到不法行为侵害,应及时向监管部门或公安机关反映,保护自身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