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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近日,丹阳一名“老赖”一边长期拖欠员工工资及货款,一边开着宝马、保时捷等豪车潇洒出行,对此,法院重锤出击,发出我市法院系统首份“限驾令”,让“老赖”寸步难行。

丹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 马俊辉:
被执行人是一个某装潢公司,以及它实际控制人,因为积欠劳动工资以及供货商的货款,在我们法院有四起执行案件,涉及的金额是二十五六万,其中职工工资大概有十八九万,供货商五六万。
据了解,这家装潢公司实际控制人宋某,在法院判决生效后,始终没有还钱,并且名下没有任何房产、车辆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转换思路,于3月17日对宋某发出“限驾令”,限制其驾驶非营运小型车辆。

丹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 马俊辉:
职工跟我们反映,被执行人经常驾驶豪车出行,但是我们经过查询,这个车辆并不在她名下,所以我们采取限驾措施,让她出行受到限制,不管是自己名下的车辆,以及他人名下的车辆,都不允许驾驶。
法官表示,如有人发现宋某违反“限驾令”,可以向法院举报。法院将依照相关规定,对宋某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丹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 马俊辉:
我们向被执行人发出“限驾令”之后,被执行人积极主动地跟我们联系,通过律师来协调这个案件,已经提出了还款计划,准备在4月份解决职工工资,五六月份解决供货商的货款。
记者了解到,接下来,丹阳法院还将进一步扩大“限驾令”的使用范围,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