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小编从盐城市大丰区民政局获悉,该区已全面启动低收入人口认定和动态监测工作。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兜底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等决策部署,健全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那么,低收入人口如何准确认定?一起来看。
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大丰区低收入人口认定范围包括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四类对象。其中,前两类按照已有规定进行认定。
低保边缘家庭是指不符合低保、特困人员条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不高于户籍所在地月低保标准1.5倍,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家庭。
支出型困难家庭是指不符合低保、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条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户籍所在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扣减认定的医疗、教育、残疾康复和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后,人均年收入低于大丰区年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家庭。
提醒:已确认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的,不再重复认定。
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向户籍所在地镇(区、街道)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主要包括3种途径申请。
申请途径
方式一
向户籍所在地镇(区、街道)民政(社会救助)服务窗口或政务服务“一门受理”窗口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方式二
通过村(居)的党群服务中心或社区工作站代为提出申报,并按要求提供家庭相关信息材料。
方式三
通过“我的盐城”APP社会救助模块自主申报。
目前,大丰区已迅速开展低收入人口认定工作,全面摸底排查困难群众,以农村低收入人口为重点,同步开展城市低收入人口认定、监测工作。通过全面自查一批、摸底排查一批、数据比对一批、申请审核一批等方式,把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人口及时纳入认定范围。低收入人口认定工作将于今年年底前完成,2022年起,该项工作将按照有进有出、应纳尽纳的原则,转入常态化动态管理。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的动态管理按照原政策执行。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的动态管理,由区民政局组织镇(区、街道)按年度定期复核,每年复核一次,确认继续保留或中止取消。
(来源:大丰区融媒体中心 编辑/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