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城管执法人员下月起穿新装上岗 新造型抢先看!

2017年10月30日 11:07:04 | 来源:引力播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统一制服以藏青及天空蓝色搭配金色标志,标志采用国徽、人字飘带、盾牌、牡丹花、橄榄枝等元素……从今年11月1日起,苏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将正式启用全国统一的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在今天召开的全市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统一着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新闻发布会上,记者抢先一睹了苏州城管执法人员穿上新版制服的风采。

  这款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以藏青及天空蓝的整体色调,搭配金色的标志,展现鲜明的行业特点。标志标识的设计,采用了国徽、人字飘带、盾牌、牡丹花、橄榄枝等元素。其中,国徽象征国家,以飘带组成“人”字则代表人民,体现了为人民管理城市的理念;盾牌象征依法行政,牡丹花和橄榄枝组成装饰图案,代表城市让生活更美好。五朵牡丹花标识意义在于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制式服装及标志标识文字也统一使用“城市管理执法”字样,表明着装队伍身份。

  启用统一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后,原有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工作服饰由各县市、区城管执法部门负责统一收回,停止使用。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不断推进,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在城市治理中扮演着越发重要的角色。由于种种原因,苏州乃至全国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没有像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等执法司法部门一样,拥有全国统一的制式服装。

  苏州市市容市政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统一着装,将彻底改变各地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服装五花八门,使用管理缺乏规范,影响执法形象等状况。接下来,苏州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将健全机制,进一步严格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管理,依法建立执法人员制式服装穿着、标志标识佩戴制度,严禁违法穿着制式服装,佩戴或使用标志标识。

  统一规范的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是公权力的象征,体现法律威严。此次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统一换装不仅是“换个形式”,其根本目的在于通过统一服装制式,直观地表明执法人员身份,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推进规 范执法、文明执法,建设一支管理精细化、执法规范化、服务人性化的城管队伍,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苏州市市容市政管理局局长赵金龙表示,以崭新的形象展现良好的精神风貌,标志着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迈入新阶段,接下来,苏州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将以更强的使命感、更高的荣誉感、更大的责任感,积极投身到苏州勇当“两个标杆”、建设“四个名城”中。

  延伸阅读:

  1、八位数胸号,每人都是唯一码

  根据全省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胸号统一分配要求,全省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胸徽字样统一为“江苏”。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的胸号由8位数组成,第一、第二位为省编号“32”,第三、第四、第五位为各市、县(市、区编号)。其 中,市本级和工业园区为32050,姑苏区为32051,虎丘区为32052,吴中区为32053,相城区为32054,吴江区为32055,常熟市为32056,张家港市为32057,昆山市为32058,太仓市为32059。末三位为人员编号,胸号每个人各 不相同,每个人都是唯一码。

  2、除了制式服装,城管执法巡逻车、办公场所标识也要换

  根据住建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供应管理办法》要求,苏州对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进行统一更换,在制服更换完成后,将根据新的统一标志标识对执法车辆和办公场所 进行规范。

  3、城管执法辅助人员不在这次换装范围内

  市容管理员等城管辅助人员目前不在这次换装范围内,将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另行安排。

  4、发现着装不规范可打热线反映

  针对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着装不规范的现象,市民可以向当地或市级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反映。苏州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电话:69331110。
  (来源:引力播,编辑/程梦青)

layer
快乐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