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祀烧纸引燃电动车 责任谁来担?

2023年11月09日 20:52:37 | 来源:我苏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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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入秋冬季节,天气越发干燥,大家在日常生活中用火需要多加注意,尤其一些祭祀活动也暗藏不小的火灾隐患。今天(11月9日),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因祭祀引发火灾的损害赔偿责任纠纷案。

  2022年冬至日,王某夫妇在所居住小区内烧纸祭祀,因当日风大,部分未燃尽的纸片被吹至电瓶车车棚内,后车棚内有烟冒出。王某夫妇看到后,便打水前来处理。但由于余烬未灭,火势越演越烈,车棚停放的12辆电瓶车等物品被烧毁。

  后消防部门出具《火灾事故认定书》,认定本次事故不排除王某烧纸引起火灾的可能性。自家的电瓶车无故“遭殃”,各位车主苦恼不已,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王某及小区物业公司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法院认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王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小区内焚烧纸钱,应对周边环境、天气变化等情况加以注意,防止火灾的发生。王某焚烧纸钱时,未能选择避风处,也未确保余烬完全熄灭;发现车棚冒烟后,只是简单的浇水处理后就放任不管,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其行为存在严重过错,系火灾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应对12名原告遭受的损失予以赔偿。

  

  物业公司系案涉小区的物业服务提供者,负有协助公安、消防、质监部门维护小区内公共秩序和安全防范工作的职责。但小区居民及居民自治组织在消防安全、文明祭扫方面也应实现自我管理,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和安全。本案中,物业公司不存在严重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的行为,也不存在重大过错。对于原告要求物业公司承担责任的主张,不予采纳。

  对于12名原告损失的问题,法院依据车辆的购买时间、价格等因素进行了酌情认定。综上,法院判决,王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赔偿12名原告车辆损坏费用共计2.5万余元。

  

  (《零距离》记者/刘舒 编辑/高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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