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部分人对高空抛物的后果不以为意,认为将物品随手扔出高层窗外只是一件小事,但任何物件一旦从高空坠落,都可能直接威胁到他人生命和财产安全。9月20日,记者获悉,近日,启东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高空抛物案件,被告人方某某犯高空抛物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2022年8月6日20时许,方某某在启东市吕四港镇住处独自喝酒,后为发泄情绪,从三楼窗口向马路上抛掷空啤酒瓶若干个。几个空酒瓶被方某某抛出后发出了巨大的声响并摔碎成渣散落在马路地面,楼下的居民被这几个从天而降的酒瓶吓得不轻。
经查明,案发时段,被告人方某某住处窗口下有人员纳凉,有过往车辆和行人。案发后,被告人方某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
启东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事情发生在夜晚,但案发路段仍有少量人流、车流,方某某从建筑物向马路抛掷物品的行为极易造成侵犯他人人身、财产安全后果,已构成高空抛物罪。综合方某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启东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零距离》记者/胡艳 通讯员/启法轩 编辑/徐玮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