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开展以来,江苏省立足省情实际、精心研究谋划。5月15日,江苏省召开省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暨全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明确了企业、部门和党委政府3个层面20项排查整治内容,一体推进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落实。
盯企业:突出第一责任人,带动全员责任落实
突出“重大隐患”,我省对企业层面明确了10项排查整治内容,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第一责任,按照所属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整治事项,全面开展自查自改和集中治理,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预案,做到闭环管理。
严格管控动火等危险作业,我省要求企业对全体员工开展1次安全警示教育,对危险作业人员开展1次全面排查,对电气焊设备开展1次全面安全检查,严格履行作业审批手续,严禁聘用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作业,严禁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
加强外包外租管理,我省要求企业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解决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资质、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等问题,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
落实全员岗位责任,我省要求各类企业全部配备专兼职安全员,“九小场所”、工地集宿区、人员密集场所要全部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员,统一佩戴明显标识。同时,要针对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逃生演练,让全体从业人员熟悉安全出口、逃生路线。
盯部门:一手抓服务指导,一手抓精准执法
着眼压实部门安全责任,江苏要求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狠抓监督检查和精准执法,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服务指导方面,要求部门对照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对接相关部委专项行动方案,抓紧细化完善整治重点,部门负责同志带头到企业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宣传解读,确保有关标准要求及时传达到行业内的所有企业、单位。同时,组织专家指导帮助企业开展自查自改,提高隐患排查整改质量。
严格精准执法,我省要求各部门对企业自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依法予以关闭;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力导致发生事故的,依法实行“一案双罚”。同时,加大重大事故隐患和典型执法案例警示曝光力度,加大无证动火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行刑衔接力度,加大“四不两直”明查暗访、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力度,实行分级分类执法,严防执法检查“宽松软虚”。
盯党委政府:统筹发展和安全,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江苏要求各级党委政府专题组织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推动在规划编制、项目准入等初始环节把好安全关,研究实施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工程治理、科技强安等治本之策,提高地区本质安全水平。
同时,要求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听取安全生产情况和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定期开展现场督导检查,强化人财物的保障,推动基层安全监管机构队伍建设,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查处能力,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长效常态机制,建立本区域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等。
据悉,江苏各级督导组将把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作为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各级安委办将建立调度通报、警示约谈、挂牌督办等工作机制,推动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江苏新闻广播/孙茂强 通讯员/严小娟 编辑/国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