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停缴生育保险 员工生育产生费用公司要承担吗?

2023年03月18日 18:16:21 | 来源:我苏网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今天(3月18日),记者获悉,常州的徐女士因为跟公司闹了矛盾,公司便停止为她缴纳生育保险,之后,徐女士生育并产生了费用,这笔钱报销不了,便找到公司要求赔偿,可公司不愿意承担,双方因此还闹上了法庭,法院到底怎么判呢?

  2016年9月,徐女士入职常州某公司,岗位为导购,当年11月起,该公司为徐女士缴纳生育保险。2019年4月,徐女士与公司产生纠纷,并申请劳动仲裁,于是公司便停止为徐女士缴纳生育保险。之后,徐女士产下一女,并产生生育医疗费用20000余元,可就在办理报销时,遇到了麻烦。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员额法官朱加林介绍:“当事人到社会保险的经办机构去报销该费用,得到的回答是报销不了,因为公司没有及时足额支付相关的生育保险费用,徐某就找到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对此也不予支付。”

  徐女士一气之下,将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公司承担这部分费用。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依法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或者未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其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和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按照所属统筹地区生育保险规定的待遇标准足额支付。

  朱加林说:“我们审理之后发现,公司没有正当的理由就停缴了徐某的生育保险费用。”

  本案中,法院认为,该公司在与徐女士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无正当理由停止为徐某缴纳生育保险,属于未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情形,所以公司应按照所属统筹地区生育保险规定的待遇标准,足额支付徐女士的生育保险待遇损失。据此,法院判决:该公司支付徐女士生育医疗费、一次性营养补助费、产前检查费等合计两万三千多元。

  (《零距离》记者/冯珂 编辑/高若婷)

layer
快乐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