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新冠患者医疗保障待遇 南京出台“乙类乙管”医保政策

2023年01月09日 20:11:33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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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1月8日)起,新冠病毒感染正式实施“乙类乙管”。南京市医保局会同财政、卫健部门,及时优化完善相关政策举措,做好新冠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的医疗保障工作。

  “乙类乙管”实施后,南京医保从九方面优化政策措施,分别为:提高新冠住院患者待遇水平、建立新冠门诊专项保障制度、扩大新冠门诊医疗机构范围、规范医疗机构费用信息上传、延续执行临时医保药品目录、扩大"互联网+"在线诊疗范围、增强抗疫药品供应保障能力、多措并举优化医保经办服务、保障异地就医新冠病毒感染患者费用。

  根据优化政策,1月8日后进行结算的新冠感染住院患者,在所有收治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新冠病毒感染治疗方案的住院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全额补助。该政策以患者入院时间计算,先行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

  南京市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处负责人薛虹介绍,目前已经建立新冠住院、门诊的专门化信息系统,相应费用通过专线上传审批。此外,建立新冠门诊专项保障制度,扩大新冠门诊医疗机构范围。参保患者在二级及以下基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救治有关的门急诊费用,医保基金支付不设起付线和报销限额,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为85%。

  为了提高群众用药可及性,降低患者治疗成本。南京医保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中涉及的药品,建立疫情防控药品耗材绿色采购通道,符合阳光挂网政策的随报随挂,第一时间供医疗机构采购使用。此外,对新冠病毒感染诊疗方案中的治疗药品,延续医保临时支付政策。

  在优化医保经办服务方面,南京落实长期处方医保支付政策,推动实现所有医保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等“不见面”办理全覆盖。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开放互联网首诊服务,医保基金按照线上和线下一致的原则,提供医保移动支付结算服务。同时,新冠病毒感染患者在异地具备条件的联网医院发生的住院、门急诊费用,统一纳入联网直接结算。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崔雨薇 编辑/国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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