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携手志愿者 验收“劳务代偿”成果

2023年01月03日 19:07:47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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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1月3日),记者获悉,近日,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检察院“食药环资”办案团队联合金坛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阳村委会工作人员及“益心为公”志愿者,对一起盗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回头看”。

  2021年1月18日,宋某和汤某在金坛区薛埠镇新浮山水库附近搬运盗伐的树段时,被公安民警发现,但他们迅速逃离了现场。公安机关现场查获电动三轮车、大衣、手套、电锯等物。很快,宋某和汤某就被公安机关抓获,他们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经审理查明,2021年1月,年过六旬的宋某伙同汤某,多次擅自砍伐防护林的树木共60株,合计材积约9立方米。宋某非法获利6000余元,汤某非法获利1000余元。经评估,宋某、汤某应承担补种榉树、朴树苗木合计180株,或者承担生态修复费用人民币1.3万余元。

  2021年12月7日,该案移送金坛区检察院审查起诉。金坛区检察院“食药环资”办案团队刑事办案、公益诉讼一体推进。考虑到被告人宋某年事已高且家庭经济困难,确无赔偿能力,便主动与相关部门及当地村委会沟通,设计可履行方案,由汤某支付7000元,剩余生态修复费6330元由宋某以劳务代偿的方式履行,得到两位被告人认可,并达成生态损害赔偿初步协议,且在刑事认罪认罚具结中,把被告人是否履行生态修复责任作为量刑参考。与此同时,办案团队建立“行政主管部门+公益监督人”的监督模式,配合制定“公益损害赔偿金+劳务代偿”的履行协议,有效解决生态资源损害修复执行难问题,最大程度挽回损失。

  2022年6月8日,由金坛区检察院提起的宋某、汤某盗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审理。庭前,法院就该案公益诉讼部分达成调解,并签署调解协议。经审理,法院当庭作出一审判决,因犯盗伐林木罪,宋某被判有期徒刑7个月,汤某被判拘役5个月,缓刑8个月。

  调解协议自2022年6月10日至7月9日公告后,法院下发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按照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的有关约定,宋某应当在刑满释放后至2022年12月9日前,在当地村委的引导、日常监督下通过补植复垦、看管养护等行为,完成32个工作日的公益劳动。12月20日,通过现场查看、验收有关工作记录及宋某补种的约5亩地树苗,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对宋某的“劳务代偿”工作予以肯定并表示“验收合格”,“益心为公”志愿者也对检察机关创新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表示赞赏。

  (《零距离》记者/冯珂 编辑/徐玮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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