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上岗不到半小时 女子摔成九级伤残

2022年09月05日 20:59:11 | 来源: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以下文章来源于镇江文化广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镇江广播电视台),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关 注

看到招聘信息后来应聘,刚口头商定好薪资待遇,换上工作服工作,就在这时摔成了九级伤残,那么伤者与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呢?近日,这起历时三年多的官司终于画上了句号。


被告代理人 赵志忠:
这个案子从它的开始,它的经历是不平凡的,经历过劳动关系的确认,经历过民事诉讼的一审、二审、再审,也经历过行政诉讼的行政确认,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一直到现在,已经长达三年。


这个案件

还得从2019年5月份说起。


九级伤残04.jpg


被告单位工作人员 吴先生:我们对外招聘,有人来应聘我们的勤杂工岗位。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行政庭承办法官 孙国根:企业通知她第二天到饭店去洽谈,双方经过口头交谈,录用她了,高某换上了工作服,在饭店里面熟悉环境的时候,不慎滑倒了,跌伤了。


前后不到半个小时的时间就发生了意外,高某被诊断为左股骨颈骨折,经鉴定致残程度九级。

于是高某将这家饭店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其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共计21万余元。

九级伤残03.jpg


被告单位工作人员 吴先生:
她认为她是我们的员工,其实根本就不成立的。


官司打三年矛盾未解决

法官多次组织协商终止


2020年4月28日,高女士提起了劳动仲裁申请,请求确认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仲裁部门以原告未能提供原、被告存在劳动关系初步证据为由,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行政庭承办法官 孙国根:
因为工伤的认定也是以劳动关系确认为前提。


关 注


于是,高女士诉至法院,请求确定双方确认原、被告自2019年5月17日起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综合被告发布招聘信息至事发,原告前后两次至被告处,双方对于工资标准、休息制度的陈述,且双方进行短暂交流后原告已经换上工作服开始工作等情形,2020年7月,京口法院一审作出判决,原被告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被告不服,提出上诉,2020年11月,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后该饭店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民事再审申请书,申请依法撤销该案一审、二审的判决,予以改判或发回重审。2021年,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其再审申请。

九级伤残07.jpg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行政庭承办法官 孙国根:
确认劳动关系之后,我们职工高某向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以后,认定为工伤,认定工伤之后,饭店不服,向我们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工伤认定。


这起纠纷已经持续了三年时间,

双方之间矛盾争议仍然比较大,

继续打官司,

可能会再耗费多年时间。

九级伤残06.jpg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行政庭承办法官 孙国根:
如果不解决,可能就行政诉讼一审、二审,然后再工伤赔偿的民事诉讼一审、二审,有可能历时要几年时间,双方之间也可能要疲于应付这个事情,浪费资源,影响了其它的工作。


于是,

孙国根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协商,

释法明理。


九级伤残02.jpg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行政庭承办法官 孙国根:
我们第一个向当事人明理析法,根据法律规定,生效的判决已经确立了劳动关系,在没有新的证据的情况下,我们就要面对现实妥善处理好纠纷。


经过一再做工作,

最终双方签订了

高某工伤待遇的一次性处理协议,

由该饭店补偿105000元,

案结事了。

九级伤残01.jpg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行政庭承办法官 孙国根:然后饭店也主动把款项支付给了伤者,事情得到了妥善处理,既维护了受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时又避免当事人通过不停地诉讼,浪费了司法资源。


被告人代理人  赵志忠:我们孙国根法官综合整个案情,给我们双方当事人做了大量的工作,最后的效果是息诉止争,案结事了,避免了双方当事人继续纷争的后果。我们认为润州区人民法院孙国根法官这种司法的作风,体现了人民法院真正为人民的办案作风,值得弘扬和推广。



layer
快乐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