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安委办印发《江苏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十二条重点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措施》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全面检查,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强化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在基础管理方面,要求企业强化依法依规生产经营,严禁使用国家和省明令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设备及工艺,及时淘汰更新陈旧落后的设备及工艺。
此外,《措施》还要求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强化本质安全水平提升,强化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定动火、受限空间、吊装、临时用电、动土等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毕然 杨国 编辑/胡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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