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沙勇:让更多农村老年人更大程度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2022年07月30日 10:53:07 | 来源:老龄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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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农村养老与女性高质量发展是探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绕不开的话题。面对农村养老保障供给相对薄弱的特殊状况,如何探索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有效途径?农村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如何提升?女性在家庭与经济社会中的地位作用如何进一步优化?江苏省老龄人力资源与人才队伍研究专业委员会首席专家、南京邮电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院长沙勇关注到了农村养老和女性发展的议题,指出要从供给端和需求端协同发力,补齐农村养老短板;同时,要创新社会治理,推动女性高质量发展。

  我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伟大征程时期,也恰恰是人口转变完成的关键时期,而农村老年人经济能力偏弱、养老保障供给相对不足,女性面临人口再生产、家庭角色与事业冲突等等, 在当前乃至未来一段时期内仍将必然存在,且一定程度上影响我国的人口变化趋势。可以说,推动农村养老与女性高质量发展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进程中 必须高度关注的重要议题。

  01

  协同发力:补齐农村养老短板

  随着城镇化、工业化不断发展,农村年轻人口大规模迁入城镇,农村常住人口老龄化程度远高于全国平均值,且未来较长时期内人口老龄化城乡倒置现象仍将持续。与此同时,农村人口老龄化还呈现出“未富先老更快、困难老人更多、养老服务资源更加不足”的特殊性,亟需我们更加重视与积极应对。

  从供给端看,当前大部分农村地区养老保障水平依然偏低,需要进一步强化赋能家庭养老,提升社区养老服务的供给质量与效率,优化机构养老的功能结构与空间布局,注重农村养老服务人力资源建设与有序发展智慧养老。更重要的是,要加大对农村老年人的早期健康干预,把生命质量指数作为率先评价农村老龄工作的重要指标。还应在农村大力创新推进老龄照护类社会企业发展,支持其就地就近培训村民,为本地本村有需要的老人提供低收费的养老服务,以避免个人间互助养老可能产生的安全、伦理与法律风险。特别是针对刚刚摆脱绝对贫困的中西部广大农村地区,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时期,需要探索把农村积极养老融入乡村振兴全局的有效路径,进一步凝聚改革共识,不断增强农村对年轻人口及各类要素资源的吸附能力,以精准的支持政策鼓励子女返乡发展、照护老人,切实提高现代农村发展水平和农村老龄人口家庭的照护能力,等等。总之,亟需社会各界深入研究,努力开创农村养老服务高质量供给的积极进路。

  当然,需求端的问题也更加不容忽视。经济能力普遍较弱,难以支撑必要的养老需求,是制约农村老年人生活质量提升的关键。在以人民为中心的新时代,理应加强城镇反哺乡村、稳步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先行充实并提高农村基础养老金、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探索“以地养老”等领域的长效制度设计,让更多农村老年人更大程度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同时,宣传引导传统孝道行为规范,立法保障农村老年人的消费权益,避免消费欺诈向农村老人转移以及养老金等社会养老保障水平提高对家庭养老孝老等代际经济支持的挤压。

  02

  创新治理: 推动女性高质量发展

  在女性发展方面,政治经济领域的男女平等已成为广泛共识,但在平等就业得到基本保障的情况下,女性职业隔离与职业发展相对受限等问题却一定程度上依然存在。妇女从事社会生产与人口再生产之间也有矛盾冲突,特别是随着生育政策的进一步调整,要有效防止仅仅片面考虑延长女性产假,而没有综合施策分解用人单位成本与分担女性养育负担的情况下,对女性就业造成潜在挤压,对女性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偏远农村地区女性服务和发展资源依然相对匮乏,女性保护意识相对薄弱。总体上看,女性在家庭与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作用依然需要进一步的精准优化与有效发挥。

  进入新时代,需要在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指导下,进一步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理论,在坚持男女平等的前提下尊重男女客观差异,引导民众形成正确性别观,支持科学彰显性别特点的系统性社会文化与治理体系,在立法决策与制度规范中强化有效的现实落地保障并与性别需求相符。特别是,在十年前我国女性受高等教育的比重首次超过男性的情况下,传统的家庭发展政策更应该适时调整,要以支持两性平等实现家庭期待、职业发展、个人追求为导向,逐步减少女性家庭与工作 平衡的压力,推动女性与家庭事业、经济社会实现同步高质量发展。

   (原文刊载于《人口与社会》2021年7月第37卷第4期,略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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