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度放宽认定条件 确保应养尽养 江苏出台特困人员认定办法

2022年07月21日 20:33:26 | 来源: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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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江苏省民政厅了解到,截至6月底,全省共保障特困人员20.37万人。为进一步做好特困人员保障工作,江苏近日制定出台《江苏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适当放宽有关认定条件,加强相关政策衔接,确保应救尽救、应养尽养。

  《办法》规定,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办法》适度放宽了有关认定条件。例如,在原有认定“一、二级智力、精神残疾人,一级肢体残疾人”为无劳动能力的基础上,增加了“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二级肢体残疾人和一级视力残疾人”;将特困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

  在申请和审核流程上,《办法》规定,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其他代理人代为提交申请。

  《办法》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郭艺 王敏 周雷 编辑/张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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