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一名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2022年度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开始全面受理

2022年07月21日 18:02:56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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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0日起,2022年度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开始全面受理,受理时间为7月20日-9月30日,受理部门是借款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据介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高等教育阶段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含预科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监护人等)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借款学生应符合以下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共同借款人户籍原则上均在本县(市、区);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收入不足以支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据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副主任袁旭元介绍,贷款额度方面,从去年开始,本专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上限由8000元调增至12000元,研究生贷款额度上限由12000元调增至16000元。贷款用途方面,明确优先用于支付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超过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贷款管理方面,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将现场采集图像资料,进一步规范了贷款审核环节。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年限(在校生按学制剩余年限)加15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2年。学生正常学制毕业后开始按年度偿还利息,毕业后第六年开始按年度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毕业当年为第一年)。继续攻读更高学位的借款学生,需办理还款计划变更和就学信息变更,可以在就读期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学生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按年度偿还利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统筹研究,经国务院同意,决定阶段性开展2022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等工作。本次资助对象是2022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在2022年内应偿还本金或利息的贷款学生。免息指借款合同在2022年度计息周期内的利息,本金延期偿还指2022年内应偿还的助学贷款本金,可申请延期1年偿还。预计我省将减免利息3900万元、可申请延期偿还本金8500万元,惠及6.8万名学生。”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副主任袁旭元说。

  在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和其他经办银行共同努力下,江苏省坚持“应贷尽贷”的原则,从2007年试点至今,累计发放国家助学贷款86.76亿元,惠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31.48万人次,切实有效地缓解了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就学难问题,履行了“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庄严承诺。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沈一秀  史斌燕 编辑/蒋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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