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3年江苏8734名被告人(单位)因破坏环境被判刑罚

2022年07月01日 16:50:51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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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7月1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江苏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2019年7月~2022年6月)》。过去3年,江苏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类案件7116件,结案5578件,收案、结案数均逐年大幅增加。

  生态环境保护具有跨区域、系统性的特点,在司法审判实践中,法院“同案不同判”、碎片化保护等现象时有发生。为了充分发挥好环境司法保护功能, 2019年7月,江苏法院在全国首创环境资源审判“9+1”机制,就是在南京中院设立南京环境资源法庭,集中管辖9个基层法院环资法庭上诉案件和全省中级法院一审环境资源案件。

  改革三年来,江苏环境资源审判通过依法判处实刑、强化罚金刑等手段,加大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资源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共审理刑事案件4158件,8734名被告人(单位)被依法判处刑罚。其中,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454人,最高刑期15年,罚金总额5.01亿元。

(非法捕捞鳗鱼苗公益诉讼庭审现场)

(走私象牙案庭审现场)

  除此之外,环境资源审判中还充分发挥环境资源民事审判救济、修复功能,依法追究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人的民事责任。三年来,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35件,判决责任人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资金6.2亿多元,以经济手段遏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其中,南京玄武法院在胜科公司案中以调解促成排污企业以“现金+替代性修复”方式赔偿4.7亿元。

  江苏作为经济大省、资源能源消费和碳排放大省,当前正处在大力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全面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时期。江苏法院将继续聚焦建设更加绿色低碳的美丽江苏,提升环境违法成本,支持绿色技术创新,保障重点流域区域治理,服务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促进发展方式全面绿色转型。贯彻落实民法典绿色原则,强化对节约资源、循环利用的司法指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引导人民群众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查多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郭奉铭 夏敬栋 编辑/汪泽 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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