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苏网讯(记者/唐宝妍)标准是经济活动和社会发展的技术支撑,是国家基础性制度的重要方面。标准化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着基础性、引领性作用。5月18日上午,江苏省政府召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就制定和落实《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进行解读。
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孙沪兵介绍,此次江苏《实施意见》的出台,充分考虑了《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要求和当前江苏发展实际,着眼于发挥标准化基础性、引领性作用,对优化标准化治理结构、增强标准化治理效能作出总体设计,充分体现了江苏特点。《实施意见》的落实,必将更好满足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对标准化工作提出的新需求,在“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过程中,更好发挥质量基础设施的支撑和保障作用。
据了解,此次《实施意见》在内容架构上,总体上与《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相对应,同时又结合江苏实际增加了部分内容,共包括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实施三大部分37条。
《实施意见》分别提出了到2025年和到2035年的发展目标。明确“十四五”期间力争实现“四个明显增强”的工作目标及具体指标,即:标准化综合治理效能、支撑引领作用、开放合作程度、创新发展基础等四个方面明显增强;确定新增牵头起草国际标准60项以上、国家标准1000 项以上等10项具体量化指标。到2035年,结构合理、技术先进、特色鲜明的高质量发展标准更加完善,标准化管理机制更加健全,市场驱动、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开放融合的标准化工作格局全面形成。
在重点任务方面,《实施意见》提出7个方面共32项,包括推动标准化与科技创新融合发展、提升产业链供应链标准化水平、强化绿色发展标准化保障、推进城乡建设和社会建设标准化、深化标准化改革创新、提升标准化对外开放水平、夯实标准化发展基础。
“在新型电力和新能源装备、物联网、高端新材料、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等领域,制定一批技术自主的新标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池宇介绍。值得一提的是,《实施意见》提出建立重大科技项目与标准化工作联动机制,将标准作为科技计划项目的重要产出。要求实施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开展新型基础设施标准化行动,培育发展新业态新模式。首次明确建立健全50条重点产业链相关标准,加快关键环节关键领域、关键产品标准研制应用,增强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产业综合竞争力。
孙沪兵指出,《实施意见》涉及高质量发展的诸多领域,需要统一谋划、合力推进,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完善省和各市、县(市、区)的标准化协调机制并充分发挥作用,聚焦标准化工作的难点痛点,将《实施意见》的目标要求落地落实。同时,要继续强化金融、信用、人才等政策支持,完善“江苏省标准创新贡献奖”等相关制度,将各项措施更加细化、精准、有效,确保能够推进解决标准化工作的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