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送“及时雨”再添新动能!江苏发布“苏政40条”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2022年02月28日 14:44:30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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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苏网讯(记者/杨艺) 继2020年的“苏政50条”和2021年的“苏政30条”后,昨天(2月27日),江苏省政府发布了文件《关于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着力稳定经济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苏政40条”为企业再送“及时雨”今天,省政府举办新闻发布会解读这一文件。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林康介绍,当前市场主体仍面临着不少的困难和挑战,为了进一步聚焦广大市场主体生产经营中的难点、痛点和堵点,江苏抓紧出台纾困政策“苏政40条”,让市场主体在一季度能享受到政策红利,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着力稳定经济增长基本盘

  八大部分强化金融、税费支持  餐饮、文旅、外贸企业重点帮扶!

  “苏政40条”共分为8个部分、40条。

  第一部分,加大财政税费支持力度。共8条,包括省相关部门统筹现有专项资金帮扶中小微企业、落实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减免相关行业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缓缴社保费、降低医保缴费比例、加快资金执行和退税进度等。

  第二部分,继续强化金融支持。共5条,包括用好用足我省新增再贷款额度、优化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金融服务、引导金融机构优化授信尽职免责机制、提升普惠金融服务能力等。

  第三部分,加大清费减负力度。共5条,包括分类实施国有企业房租减免、返还工会经费、减免电信宽带费用、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加快工程验收交付等。

  第四部分,加大对重点行业恢复发展的支持。共7条,包括提振餐饮行业消费、促进文旅行业恢复发展、推动消费形式多样化、实施公路收费优惠政策、支持客运枢纽向城市综合体转型、加大以保险保函替代现金缴纳保证金的推进力度、持续推进“苏新消费”四季系列主题购物节等。

  第五部分,加强外贸企业帮扶。共5条,包括帮助外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升航运保障能力、帮助企业出口转内销、优化信保服务、开展RCEP宣传等。

  第六部分,着力缓解价格上涨压力。共2条,包括强化大宗商品价格监测预警、运用期货工具应对价格波动等。

  第七部分,加强政府采购支持。共1条,主要是支持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取消投标保证金、推动“政采贷”扩面增量等措施。

  第八部分,持续优化提升服务。共7条,包括分幢办理工业企业高标准厂房不动产权证书、放宽“住改商”政策、推进电水气暖业务联合办理、推行柔性执法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司法保障服务、简化审批流程和申报材料、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等。

  聚焦重点行业 致力提振消费 优化政务服务

  记者了解到,“苏政40条”,聚焦问需于企、重点行业和提振消费。文件颁布前,召开行业协会和部分中小企业座谈会,梳理汇总市场主体诉求强烈的8方面12个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多项政策举措,比如:设立纾困专项资金,对生产经营暂时有困难、产品有市场的中小微企业给予扶持奖励;免征部分行业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缓缴社保费,降低医保费率和物流费用等。

  聚焦重点行业。对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对外贸易等行业以及抗风险能力较弱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重点帮扶,比如支持餐饮商户延长营业时间、下调省级旅游产业发展基金利率、免收内销缓税利息等。

  聚焦提振消费。更好地发挥消费的基础性作用,持续深入组织举办“苏新消费”四季系列主题购物节,鼓励文旅部门与工会加强合作,将符合条件的民宿、乡村产业集聚区等纳入疗休养活动范围,鼓励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财政支出定额范围内,按程序委托旅行社、酒店等企业承办培训、会议活动等。

  在事项办理方面,“苏政40条”还注重企业的服务优化,提出建立惠企政策直达机制,方便企业一次申报、全程网办、快速办理。推进涉企审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对没有实质性审批内容的事项,无需提供材料直接办理,比如免征城市公交场站等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建立“免申即享”“网申捷享”“代办直达”等办理方式。优化政府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高标准厂房,根据申请分幢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放宽“住改商”政策,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推行柔性执法等。这些都将为市场主体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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