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说教育| 提高集团化办学水平 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2022年01月21日 18:30:29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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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苏网讯 目前,集团化办学已成为我省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手段。江苏省两会期间,代表委员就提高集团化办学水平提出建议。

  代表委员们认为,推进义务教育阶段的集团化办学,有助于快速提升薄弱学校办学水平,放大优质教育资源,满足群众需求。有助于集团内新建学校快速成长,节约办学成本,提高办学效率。有助于拓宽学校教育视野,促进学校优势互补,扩大教师成长空间,提升区域学校整体办学水平。

  随着集团化办学的深入推进,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有的地方集团化办学搞拉郎配,把一些学校整合进去,挂个集团校的牌子,但其实并没有实质性的融合。“一方面,没有真正做到教育优质资源的共建共享以及均衡化,另一方面,在某些地方也拉动了当地的房价。”江苏省政协委员、南京师范大学教授钱再见说。

  此外,还出现了集团化学校一家独大、争抢生源、挤压普通学校生存空间的情况。牵头学校与成员学校还未完全实现人事调配、考核奖惩、教学管理等方面的高度融合,集团化办学的考核评估主体单一。

  江苏省政协委员、南京大学教授于扬建议,“考核的时候,以一个地区来考核,不要以整个集团来考核,这样会阻碍各个分校领导的积极性,可以积极探索多法人型教育集团模式,建立各成员校校长组成的校长联席会。”

  江苏省政协委员、江苏科技大学副校长王加友建议,“要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特别是优质教育资源的配置和规划,具体来讲有两个方面,一是根据学龄人口的变化趋势,加强(学位)需求的监测、分析和预警,第二就是要打破校际边界,建立健全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机制,比如说,高水平的师资和管理人员,可以在集团内进行流动。”

  江苏省人大代表、淮安市周恩来红军小学校长管晓蓉建议,“集团化办学要在‘一体化紧凑型’与‘共生式松散型’之间实现动态平衡、和谐发展,要进一步明确龙头学校引领作用,明确集团与各校区管理职权,促进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要建立科学的教育教学教科研管理机制,实现集团与校区之间的共生共荣。要从形式管理走向内容管理,杜绝挂牌现象。要从制度上给予各分校优质资源配置倾斜,真正实现办学体制和模式的创新,实现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

  (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徐华峰 王教群 我苏网编辑/朱彤 淮安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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