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记者从扬州江都警方对一起非法狩猎案件相关案情进行通报,前段时间,浦头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人在掏鸟窝。民警随即来到现场,看到一名男子趴在电线杆上,手持铁丝掏着电线杆上的鸟窝。
现场询问后,男子自称姓吴,民警随后将他带回派出所进一步审查。据了解,吴某是外地人,长期在江都务工。审问后,民警发现吴某对鸟类相关知识比较熟知。他告诉民警,每年5月到6月,是野生八哥鸟繁殖孵化的季节,此时,幼鸟羽毛还没有长出来,无法飞行,正是捉鸟的“好时节”。吴某供述,他通过观察有无老鸟叼虫返巢,判断鸟巢里有没有幼鸟,而后用铁丝的工具掏鸟窝、捉幼鸟。
吴某交代,2020年五六月,他抓大约15只野生八哥幼鸟,这些幼鸟被他用来送人或者出售,累计赚了600多元。今年5月,吴某又抓了35只八哥幼鸟,抓到幼鸟后,他会自己先喂养一段时间,把鸟喂大一点。在喂养过程中,有20多只幼鸟死亡。
掏鸟窝、捉幼鸟,也是犯罪?扬州江都公安分局食药环大队教导员蒋平波介绍:非法狩猎野生动物20只以上,就涉嫌非法狩猎罪。吴某捕捉的野生八哥鸟,数量超过20只,达到了立案追诉标准,他应当为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埋单。被抓后,吴某后悔不已,直言自己不该为了蝇头小利和口舌之欲,干出违法的事。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蒋平波表示,吴某之所以掏鸟窝、捉幼鸟,是因为有人将野鸟当成美味,有市场、有需求,就会有人铤而走险犯罪作案。民警在实地走访中发现,吴某伸出“黑手”之后,大多数鸟巢都遭到损毁,不少鸟离开了旧鸟窝,换了新的栖息点。吴某的行为已经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危害鸟类的健康生长。他掏鸟窝的捕猎方式,也属于禁止的捕猎方式。
2020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相关决定,明确规定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蒋平波介绍,近年来,江都警方高度重视非法狩猎案件,坚决严厉打击。“杜绝非法狩猎行为,应该从源头上斩断野味销售商业链。”
蒋平波呼吁广大餐饮经营者,不要生产、销售野味食品,也提醒有“口舌之欲”的市民,不要捕猎野生动物。对于非法捕猎和交易野生动物的人员,警方将严格处理,绝不姑息。
(来源:《零距离》记者/冯珂 编辑/汪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