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28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残疾人托养补贴标准的通知》(宿政办发〔2021〕35号)文件精神,宿迁市残联、发改委、民政局、财政局、卫健委、人社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金融管理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宿迁市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市“十四五”期间残疾人托养工作进行谋篇布局。
明确目标任务。全面开展寄宿制托养、日间照料服务和居家托养服务,初步建立起符合宿迁市情的全类别残疾人托养服务供给体系。目标至“十四五”末,全市托养服务供给能力基本满足残疾人托养需求,低保、低收入和特殊困难家庭中的残疾人托养服务得到有力保障。
细化落实措施。细化并明确寄宿制托养、日间照料、居家托养服务对象范围、补贴标准和服务内容。进一步加强机构建设,丰富服务内容,强化专业人才队伍培养,不断提高残疾人托养服务供给能力,统筹推进城乡残疾人托养服务发展。
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完善政策体系、扩大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能力,加快健全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残联负责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同推进。
(来源:宿迁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