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治不合格家长!淮安开出江苏首张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

2021年10月23日 15:21:39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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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1日,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向一起收养关系纠纷案件当事人发出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要求限期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此举在江苏法院系统中尚属首次。

  2020年8月,淮安的周某、赵某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因为经济压力,双方决定将刚出生的小女儿送由他人抚养。事后,双方关系有所缓和,对送养小女儿一事感到后悔,后多次与收养方协商将孩子送还。但收养方认为,其在抚养期间为孩子耗费了许多心血,对孩子视如己出,已产生了深厚感情,不同意将孩子送回。为此,周某、赵某将收养方告上法庭。

  淮安清江浦区人民法院少年及家事庭庭长吴然说:“经过我们审理查明,收养方并没有到民政部门进行合法的收养登记。我们对此进行了释明,同时进行了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双方达成了协议。被告同意将孩子送回两原告处。同时,两原告对被告抚养孩子期间的费用进行了一定的经济补偿。”

  法官认为,原告作为父母,理应尽到对孩子抚养的法定义务,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提供一个稳定、和谐的家庭环境。不能在没有建立合法收养关系的基础上,为了逃避监护责任将孩子随意送与他人。针对这两位不合格的家长,清江浦区人民法院开出了江苏首张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

  吴然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父母不得对未成年子女进行非法送养,所以我们对两原告发出了首份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我们联合妇联部门聘请专业的家庭教育指导师对其二人进行了家庭教育指导,希望他们能在这次事件中吸取教训,也知晓法律的规定。在今后的过程中,能够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为孩子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耿炎 田远 淮安台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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