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保护法》实施“满月” 江苏各地多种措施抓落实

2021年04月04日 17:54:57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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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距离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施行已经“满月”。记者走访江苏各地,发现全省上下采取多种措施认真落实《长江保护法》,市面上已鲜见违法销售或虚假宣传“江鲜”“湖鲜”等行为。

  《长江保护法》实施以来,南京市场监管部门加大了巡查频次,他们在餐饮店、农贸市场门口张贴《关于禁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通告》,宣传销售江鲜是违法行为。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杨磊提醒市民:“如果在市场上、餐馆里或者游玩途中发现非法销售长江江鲜的行为,或者在广告、宣传中发现‘野生长江鱼’‘野生江鲜’等字样,请立即拨打12315热线向我们举报。”

  目前,宿迁市市场监管部门定期对各餐饮单位进行“拉网式”排查,每周四都会向省里汇报宿迁市的宣传检查情况以及单位数。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处副处长张令志告诉记者,从目前宿迁各地的执法、巡查情况来看,这个月市场没有发现销售刀鱼等江鲜:“我们在主要市场监管主体显著地方张贴禁渔相关信息,在全市形成禁渔氛围,有效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重要栖地。对检查中发现无法提供进货证明的餐饮单位,及时从严从快处理,确保在餐饮环节,无长江非法捕捞渔获物加工制售,斩断利益链条。”

  南通市市场监管部门针对市场、餐饮两个环节加大执法检查部署,同时开展暗访督察,确保从产业链的末端斩断非法捕捞行为。南通市市场监管局执法稽查处处长吴丘林介绍,目前从检查情况来看,南通市场没有发现“江鲜”的身影。

  “从目前执法检查和暗访的情况来看,市场上刀鱼基本上都是海刀,有少部分湖刀,没有出现长江刀鱼这种现象。当然今年海刀的价格比较高,基本达到了往年长江刀鱼的价格。从暗访的情况来看,可能还有少数饭店在菜单中习惯称为江什么鱼,其实这并不代表它是江鲜,存在误导、虚假宣传的现象,我们立即进行了处理。”

  如皋地处长江中下游,如皋长江北支水域是刀鲚溯江、洄游的必经通道,也是长江流域刀鲚最理想的产卵、育肥场所之一。长江如皋段护渔员薛冯告诉记者,在长江如皋段,近一个月以来江面没有出现过一艘渔船,一个渔民,一只渔网,没有发现一起捕捞行为,更让人觉得可喜的是,长江禁捕已经深入人心:“在江边上巡查的时候,遇到老百姓,我们会向他们科普宣传。遇到一些钓友,也会劝阻他们违法的事情不能干。每个人都要有这样的义务,保护长江母亲就像爱护自己的妈妈一样。”

  随着禁渔工作的深化,也给人工繁育长江鱼苗品种带来新的机遇。常州市在做好禁渔工作的同时,持续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规范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监管等工作,确保长江生态保护与渔业健康发展实现良性互动。市农业农村局渔业渔政处处长李文群介绍:“我们还要大力发展标准化水产健康养殖,提高水产品的品质,促进养殖尾水达标排放,大力发展特种水产品养殖,来丰富市民的菜篮子。”

  更多详细报道,欢迎收听江苏新闻广播(南京地区FM93.7,苏南地区FM95.3)的各档节目,《江苏新闻联播》07:00-07:30《新闻早高峰》07:30-09:00《新闻晚高峰》18:00-19:00。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孙茂强 宿迁台 南通台 如皋台 常州台 编辑/赵梦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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