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犬在宠物店内被咬死,这个损失怎么赔?

2021年01月12日 21:36:43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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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少市民都将宠物视为亲人一样,有很浓厚的感情,特别是饲养了多年之后,这种感情更加深厚。淮安市民陈某原本是送宠物犬去宠物店内洗护和修剪的,不曾想,竟然被其他的犬只给咬死了。陈某一怒之下将宠物店告上了法庭。今天(1月12日),记者从淮安清江浦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这起案件目前调解结案了。

  2013年6月,陈某的女儿购买了一只茶杯泰迪犬,并取名叫“小美人”,这只小泰迪出生日期和陈某的女儿生日是同一天,让陈某一家人觉得小美人是上天送给他们的礼物,大家都对它关爱备至,买最好的狗粮给它吃,经常带它去宠物店做洗护和修剪。一转眼已经在陈某家生活了近八年,陈某一家对小美人产生了深厚的感情。2020年9月12日,陈某将爱犬小美人送到宠物店进行日常的洗护和修剪,后店主告知陈某因宠物店店员看管不到位,导致其他客人寄放的大型犬阿拉斯加将小美人活活咬死。

  陈某在提交给法庭的材料中写道,他们全家悲痛欲绝,女儿得知这个消息后嗓子都哭哑了,为了处理这件事情两三天没有睡觉,这个噩耗让他们全家身心都受到了严重的伤害。后陈某起诉至清江浦区人民法院要求宠物店赔偿财产损失包括购买宠物费用3万元,丧葬费2000元,狗粮费用420元,剖腹产费用1400元,疫苗接种等医疗费1600元,洗澡美容费用3155元,精神损失费3000元,还有律师费等。

  经过清江浦区人民法院速裁庭调解,宠物店一次性赔偿泰迪犬主人陈某各项损失合计1万元,并书面致歉。陈某表示将此款全部捐赠,并呼吁相关部门对于宠物发生意外后关于精神损失费的赔偿进行立法,也呼吁宠物行业能够提高服务水平,加强规范管理和操作,避免类似悲剧的再次发生。

  法官介绍,目前我国法律对动物饲养人的精神损害赔偿并无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宠物并不能作为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物品,它仅是饲养人感情中较为重视的有生命的财产,无论情感有多深厚,不能间接鼓励部分宠物饲养人对宠物的感情存在超越亲人的现象。因此,一般情况下,饲养人在所饲养动物受到侵害主张的精神损害赔偿金不能得到支持。

  (来源:《零距离》记者/刘舒 编辑/赵梦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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