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我国首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已经进入了实施倒计时。为了让更多的孩子了解学习《民法典》,昨天(12月29日)下午,一场以“法护青春”为主题的《民法典》进校园活动在淮安金湖吴运铎实验学校精彩上演。
昨天下午,在淮安金湖吴运铎实验学校报告厅舞台上,由学生饰演的小明今年7岁,因为给游戏主播打赏了两万块钱,让妈妈伤心不已,这时,一位检察官出现了。淮安市金湖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夏芸说,《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看来小明花出去的钱还是能追回来的。
除了未成年人打赏主播,现场由8组学生自编自导上演了胎儿遗产继承、高空坠物、见义勇为权益受损时谁担责等8个故事,讲述了《民法典》对小明一生的影响,也让现场的学生们受益匪浅。
淮安金湖吴运铎实验学校学生伏静雨说:“我发现《民法典》对我们未成年人的保护非常多,我们在成长中,可以受到很多《民法典》对我们的保护,感觉可以安全的成长。”
淮安金湖吴运铎实验学校副校陆元华表示:“我想我们的孩子还可以把自己学到的东西带回家,跟父母讲,小手拉大手,应该会起到很好的效果。”
让同学们通过亲身演绎,配合检察官说法的方式,沉浸式地感受《民法典》与每个普通人之间的紧密联系。昨天,在荔枝新闻、我苏网的网络端,还有超过17万名网友在线收看了这场直播。淮安市金湖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费正清说:“一到九年级的学生都组织观看,把面放大,影响的辐射面辐射到更多的学生,更多的校园,最终的想法让更多的孩子知道《民法典》,学习《民法典》。”
(来源:《零距离》记者/秦禾东 编辑/梁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