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撞到人逃跑才算交通肇事逃逸。今天(11月19日)上午,南京江宁警方通报了一起交通肇事逃逸事故的处理情况,车主撞上的是路边的护栏。
11月9日晚上,南京江宁东山交警中队交警发现江宁金箔路东新南路路口的护栏被撞坏,现场没有事故车,也没有接到报警。
交警调看监控,发现是一辆面包车在左转弯行驶中,车速比较快,可能加上雨天道路湿滑,车辆转弯发生侧滑撞倒护栏。
不过,驾驶人随后是逃离了现场。交警通过视频监控分析追查,锁定肇事司机,并在一家汽车修理店将肇事司机抓获,车辆也在现场。
司机涉嫌肇事逃逸,事故中对公共交通设施损坏及车辆维修均自行承担,同时面临1000元罚款和驾驶证记12分处罚。
警方提醒:发生单方交通事故,造成公共或者他人财产损失的,驾驶人未报警并驶离现场,依法认定肇事逃逸,情节严重构成犯罪还将担负刑事责任。
(来源:《零距离》记者/谢炜 编辑/高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