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11月14日)从省司法厅获悉,为落实司法行政改革任务,完善行政立法工作体制机制建设,江苏省司法厅成立行政立法审查委员会,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行政立法审查委员会是省司法厅设置的行政立法重要事项合议处理机制。主要负责对立法规划计划制定和执行,疑难、复杂地方性法规规章审查,以及规章清理等行政立法工作中的重要事项进行研究,形成审查意见,为集体讨论或者审议提供决策辅助。
据了解,此次成立的行政立法审查委员会,由司法厅领导担任主任委员,立法处及与行政立法审查工作职能相关的处室负责人担任常任委员,同时聘任18位省内熟悉立法事务的实务机关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研究人员、社会律师以及8位省司法厅公职律师担任非常任委员。
为规范行政立法审查委员会的工作,省司法厅还制定具体工作规则,明确行政立法审查委员会的组织结构、审查范围、工作机制、委员职责、经费保障等,以期充分发挥行政立法审查委员会的作用,健全立法协调机制,提高行政立法工作水平。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高涵 编辑/汪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