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手了!镇江整治房地产市场乱象,捆绑车位、虚假宣传、阴阳合同…重点查处!

2020年10月13日 22:51:09 | 来源:看镇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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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江真动手了!房地产乱象全面整治!

  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诚意金、

  捆绑车位、装修、变相实行价外加价、

  “阴阳合同”赚取差价…

  重磅突发!从12日开始至本月底,镇江市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检查,遏制房地产市场乱象滋生,重点整治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此次专项检查范围为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

  划重点:

  1、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重点查处12项乱象;

  2、对专项行动实施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从严惩处;

  出手了!镇江整治房地产市场乱象

  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重点检查:

  1、是否按照办理预售许可证时确定的销售方式进行销售,委托代理销售的,代理机构是否取得市住建局备案证书,并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明确委托销售的范围、权限;

  2、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是否存在以认购、认筹、预订、排号、售卡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诚意金等费用;

  3、是否存在未按备案价格要求销售商品房,或者以附加条件限制购房人合法权利(如捆绑车位、装修)等方式,变相实行价外加价;

  4、是否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法定义务、加重购房人责任、排除购房人合法权利等霸王条款;

  5、是否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按揭贷款;

  6、是否存在未标明房源销售状态、销售价等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

  针对房地产经纪机构,重点检查:

  1、房地产经纪机构未完成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约定事项,或者服务未达到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约定标准的,收取佣金;

  2、受托房地产经纪机构在代理销售过程中,是否向购房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委托书》,并在销售场所现场公示;

  3、是否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

  4、是否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

  5、是否以隐瞒、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交易或者强制交易;

  6、是否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

  本次检查共分三个阶段

  (一)自查阶段(2020年9月21日至10月8日)。各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对照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并填写《房地产市场专项检查表》,待检查时由检查组一并带走存档。

  (二)检查阶段(2020年10月12日至10月22日)。企业自查结束后,检查组将按上述检查内容开展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

  (三)复查阶段(2020年10月25日至10月31日)。检查组将对各开发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据介绍,在市区自12日至22日开展的现场检查中,检查组将对发现的问题现场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对各开发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对专项行动实施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从严惩处。对开展整治行动不力、人民群众投诉较多、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较为严重的地方,要加大督查力度。

  三大问题困扰镇江楼市,住建部门出招化解!

  在近日召开的镇江市2020年“质量月”观摩交流会上,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在讲话中透露,随着群众对房地产市场的关注度逐渐提高,市场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也已成为关注的重点对象。

  当前,房产项目交付阶段矛盾问题凸显,特别是今年受疫情影响,房产企业无法按期开工,不能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进行交付的风险逐渐加大。

  据介绍,当前,镇江房地产市场存在三方面问题:

  城东某楼盘因学区问题引发业主维权

  (一)夸大宣传、激发矛盾。

  一是个别房地产企业在销售时宣传所售房屋是某某学校学区,或宣传某某学校入驻某地产开发项目,其行为对规划和建设中的文化教育设施作误导宣传。

  二是房地产企业在精装房住宅宣传上与发改部门核定的价格不一致,广告中提高装修档次,误导购房人。房地产广告作为房地产行业进行营销发展的一个基本环节,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样的,房地产广告对购房者也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

  因精装修质量问题引发业主维权

  (二)精装修住宅质量问题。

  房地产企业在样板间对装修的内容,使用的材料、品牌等不够公开透明,导致精装房的后期投诉数量一直居高不下,甚至出现业主到市政府集访等现象;

  (三)延期交付问题。

  受疫情等因素影响,上半年镇江少数房地产企业不能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时间进行交付,在开发商和业主就延期交付赔偿问题上未达成一致前,引发业主多次信访。

  对上述暴露出来的问题,住建部门已采取了一些举措,或提出相关建议:

  1.针对精装修问题,联合市发改委、市场监管局制定出台《关于加强镇江市区新建全装修住宅建设管理的意见》,一方面要求房地产企业对外宣传时要根据发改部门备案的价格如实宣传;另一方面要求房地产企业严格按照《关于加强镇江市区新建全装修住宅建设管理的意见》文件要求执行。

  “新规”要求对装修施工工艺工法进行展示

  2.针对学区房乱象的问题,要求房地产企业要以教育部门公布的学区划分方案对外宣传,不得向购房者随意承诺入学学校。

  3.对因房地产项目延期交付纠纷引起的群访、群诉问题,住建部门高度重视,积极调处矛盾,协调推进项目及时交付。一是会同属地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对延期交付矛盾问题的处置力度;二是督促和指导企业认真做好业主接待、疏导和解释工作,主动化解矛盾。

  烂尾楼既影响业主收房,又影响市容

  4.为了防范项目烂尾风险,影响后期办理产权登记,住建部门建议:在项目开发70%之前由土地抵押权人出具同意办理预销售许可的承诺,在土地抵押的情况下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但在办理项目剩余30%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要求开发企业解除土地抵押,杜绝土地抵押问题,以免影响业主办证,减少社会矛盾。

  (来源:镇江城建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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