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医药商业贿赂 患者医疗费用有望降低

2020年09月19日 18:33:13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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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上世纪九十年代,我国就开始对医疗领域商业回扣进行整治,但一直没有根除。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重点针对医药领域给予回扣、垄断控销等行为,造成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虚高、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医保基金大量流失等问题。

  记者今天(9月19日)了解到,从近年来查处的案例看,医药领域行贿手段呈现花样翻新、次数频繁、金额巨大等特点。以药品回扣问题为例,根据公开可查的法院判决文书统计,2016年—2019年间全国百强制药企业中有超过半数被查实存在给予或间接给予回扣的行为,其中频率最高的企业三年涉案20多起,单起案件回扣金额超过2000万元。医药上市公司平均销售费用率超过30%。

  南京医科大学医政学院副院长陈家应解释,回扣带来的最直接问题就是看病贵,因为回扣的钱都会被加在药品价格中,由患者承担。

  国家医保局《指导意见》显示,国家医保局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失信事项目录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列入目录清单的失信事项主要包括医药商业贿赂、涉税违法、实施垄断行为、不正当价格行为、扰乱集中采购秩序、恶意违反合同约定等有悖诚实信用的行为。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医保局签署了《关于开展医药领域商业贿赂案件信息交流共享的合作备忘录》,建立医药领域商业贿赂案件定期通报制度,对于不同程度的失信行为,各省级集中采购机构将分级采取提醒告诫、提示风险、限制或中止投标挂网、公开披露失信信息等处置措施。失信企业一旦无法参与招投标,或者中标价格没有虚高部分,就不敢给回扣、不愿给回扣、不想给回扣。

  对药企建立信用评价制度,将促进医药企业按照"公平、合理和诚实信用、质价相符"的原则制定价格。一方面,药品和耗材价格会下调。另一方面,医生没有回扣就会更合理地开处方,减少不必要的检查和耗材,患者的医疗负担就会减轻。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元国璋 编辑/国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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