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汲取山西省襄汾县“8·29”坍塌和福建省泉州市“3·7”坍塌事故教训,坚决防止公共场所建筑坍塌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9月1日,省安委办下发通知,部署开展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通知要求,要高度重视既有建筑安全监管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和“属地管理、规范使用、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确保安全”的原则,立即组织开展既有建筑特别是人员聚集场所、经营性场所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严防既有建筑安全事故,切实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通知指出,要进一步明确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各地要加快构建完善属地主体、条块结合、部门分工负责的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机制,从严管控建筑功能转换和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既有建筑使用安全。
严格落实既有建筑所有权人为既有建筑使用安全责任人制度。属于国家或者集体所有的既有建筑,其管理单位为使用安全责任人,应承担安全隐患排查责任;权属不清的既有建筑,实际使用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安全隐患排查责任。
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隐患排查责任。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要求,加快构建既有建筑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积极发挥街道(乡镇)、社区、物业服务企业作用,重心下移、过细排查,形成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基层组织齐抓共管、共同履职的良好局面。
严格落实部门管理和隐患排查责任。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住建(房产)、自然资源、财政、公安、应急、消防、市场监督、城市管理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既有建筑安全管理相关工作。教育、卫生健康、文化和旅游、文物保护、体育、交通运输、商务、民政、民族宗教事务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督促学校、医疗卫生机构、文体场馆、景区、车站、商场、宾馆、饭店、集贸市场、养老和福利机构、宗教活动场所等公共建筑的安全使用责任人定期进行建筑安全检查(鉴定或检测)和维护,消除使用安全隐患。

通知强调,要进一步突出人员密集场所、经营性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重点检查】
农家乐、宾馆、饭店、学校、教育培训机构、医疗卫生机构、文化场馆、体育场馆、车站、商场、集贸市场、养老和社会福利机构、公共娱乐场所、宗教活动场所、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大型集会、庆典、比赛、展览、展销等人员聚集活动场所。
【主要检查】
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结构是否安全
消防通道是否通畅,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安全管理制度是否齐全、落实是否到位;疏散指示标识设置是否齐全
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
是否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
人员聚集活动是否按规定报批,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排查出问题建立隐患整改台账,明确整改目标、责任和措施,督促产权人、使用人限期整改,消除隐患。对隐患未消除且影响人身安全的一律不得进行营业活动。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毕然 编辑/沈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