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号起,镇江全面启动禁止垂钓执法管理,查处非法垂钓行为。

2020年08月23日 10:03:42 | 来源:一起镇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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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垂钓爱好者的公开信

  全市垂钓爱好者朋友们:

  你们好!为切实保护长江水生生物资源,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对长江实施为期十年的全面禁捕,为把十年禁捕工作落到实处,《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长江干流江苏段在禁渔期内禁止垂钓。为切实做好长江干流镇江段禁止垂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禁止垂钓范围

  长江干流江苏段水域;各入江河流口上溯1公里向长江一侧水域(在1公里范围内有闸的以闸为界、无闸的以河道两岸1公里连接线为界)。

  二、禁止垂钓法律规定:

  《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三款 长江干流江苏段在禁渔期内禁止垂钓。

  三、相关处罚规定

  《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禁止垂钓的区域垂钓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所属的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没收渔获物,可以并处二百元罚款;使用多杆、多钩、锚鱼、长线串钩等器具垂钓,或者销售渔获物的,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垂钓器具,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使用可视化设备或者利用船、艇、筏、浮具等辅助垂钓的,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垂钓器具、可视化设备,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四、相关要求

  在8月31日前,我市将采取广播、电视、报纸及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的同时,对重点地段和人员进行现场宣传,并树立警示牌,力求禁止垂钓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9月1日起,全面启动禁止垂钓执法管理,查处非法垂钓行为。请广大垂钓爱好者自觉遵守禁止垂钓规定,并对发现的违反禁止垂钓规定的行为及时进行举报,渔政和公安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处理。

  五、举报电话

  市民热线:12345

  镇江市渔政监督支队:88893471、88877835(24小时)

  丹阳市渔政监督大队:86165110(24小时)

  句容市渔政监督大队:87302616(24小时)

  扬中市渔政监督大队:88225582(24小时)

  丹徒区渔政监督大队:87051973(24小时)

  京口区渔政监督大队:80871055(白天)、80871066(晚间)

  润州区渔政监督大队:85614054(24小时)

  镇江市公安局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侦查支队:110

  长江航运公安局镇江分局治安管理支队:110、85317700              

  镇江市长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二〇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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