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一安置房项目花式偷工减料 明明未完工却称为业主着想丨我苏特稿

2020年08月07日 16:10:27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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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苏特稿 记者/范志凯 编辑/刘静

  日前,连云港市灌南县市民陈先生向我苏特稿反映,称新拿到不久的拆迁安置房偷工减料,存在不少问题,许多工程未按照图纸要求施工完成就已经交付,虽然自己多次反映,但问题始终无法解决。

  业主称安置房偷工减料 多次反映无人解决

  2017年6月,因为连淮扬镇铁路建设的需要,连云港市灌南县李集镇朱圩安置小区启动建设,作为拆迁户之一的陈先生分配到了两套三室两厅两卫的安置房。

  但今年4月拿房后,陈先生却发现新交付的安置房偷工减料,楼板未按图纸要求完成对室内地坪(找平层)的施工,整套房屋内仅有一根通向卫生间的自来水管,并且裸露在外;另一个卫生间和厨房都未铺设水管。

  陈先生说,自己和朋友们分到的8套安置房都存在同样的问题。据了解,灌南县朱圩安置小区共有15栋楼,310套房。朱圩安置小区的建设单位为灌南县李集镇政府,代建单位为沭阳汇亚置业有限公司,所有房屋按照统一标准交付。事发后,安置户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但始终无法解决问题。陈先生告诉记者:“向12345投诉了3次,李集镇政府回复了3次,说法各不一样。一开始叫我找物业,我在收房的时候,已经把这些问题反馈给物业了,物业解决不了;第二次回复说正在与开发商沟通,然后后面就没有回复了;第三次回复就说我们拿房的时候已经签字确认这个房子没有问题。”

  代建单位称“为业主着想 增加层高避免空鼓”

  8月5日,记者来到朱圩安置小区,见到了代建单位沭阳汇亚置业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对方表示会替陈先生把未完成的工程做完,但由于施工单位已经退场,所以无法给出具体的完工日期。

  令记者和安置户诧异的是,代建单位工作人员辩称,他们之所以不按照图纸在楼板上做两厘米厚的地坪,完全是为了业主的室内层高着想,如果做了地坪,地面到顶部的层高就要变矮。

  此外,沭阳汇亚置业有限公司的负责人仲总还表示,室内地坪未施工能够避免业主铺地砖时出现空鼓,如果地坪做好了,业主装修时需要凿掉重新处理,还增加了成本;而只接一根水管也是为了业主方便,让他们在装修时,能自由设计水管线路。

  李集镇项目负责人称对施工未完成情况不知情

  记者在现场看到,房屋入门处张贴的验收合格证显示,该房已按江苏省住建厅发布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要求进行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都有签字,并加盖李集镇人民政府的公章。

  那么,未按照图纸施工完成的安置房是如何通过验收的呢?记者首先向建设方李集镇政府了解此事,李集镇农村经济服务中心主任贾义伦解释,安置房是由县行政审批局牵头,组织县住建、执法等有关单位对小区进行综合验收的,验收合格之后,建设单位就盖上了公章。他还解释,自己虽然是建设单位安排的负责人,但自己不专业,看不懂图纸,对于施工未完成的情况并不了解。

  施工未完却通过验收 县质监站曾下达整改通知

  那么,负责安置房项目验收的行政主管部门又是如何把关的呢?灌南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质监站)的质量监督员晏昕曾参与此事,他出示了一份2019年4月2号下达的工程质量监督抽查整改通知书,上面显示朱圩安置小区存在18项质量问题,其中就包括室内地坪未施工。当时,质监站未通过验收,并要求施工方进行整改。

  2019年5月7日,施工方向质监站提交了建筑工程施工整改完成报告,内容显示,18项质量问题已经整改完成17项,余下的室内地坪整改项目,施工单位也承诺将继续整改到位。不过,时至今日,该质量问题仍未整改完成。另外,水管铺设不合格未纳整改范围之内。

  看来,灌南县朱圩安置小区自始至终都未能达到交付标准,那么质监站最后为何仍允许该项目通过竣工验收的呢?对此,质量监督员晏昕坦言,原因有两个,一是因为建设单位李集镇政府提出交房时间紧,二是建设单位给出了整改承诺,没想到后来又变卦了。

  最新进展:李集镇政府责令承建方整改

  8月6日,灌南县李集镇政府就此进行了书面回应,称业主反映的室内地坪和水管未按图施工的问题确实存在,已责令承建方整改,同时对小区其他房屋进行排查。整改工作结束后,将协调县有关部门专家进行再次验收。

  (江苏广电总台“我苏特稿”,转载拒绝任何形式删改,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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