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采并蒂莲成南京首例“记录在案”不文明行为|我苏特稿

2020年08月05日 17:46:04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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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苏特稿记者/李森颖 郑伟 摄像/韦少华 剪辑/王旖文 供图/玄武区景区

  7月26日,南京玄武湖景区并蒂莲遭游客擅自采摘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相关报道点击率达3.8亿次,网友评论高达4.7亿次。8月4日上午,针对日前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南京玄武湖景区并蒂莲遭游客擅自采摘事件,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成立了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评审组,决定将该游客擅自采摘玄武湖景区并蒂莲的行为纳入“南京市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保存期限为两年。南京玄武湖并蒂莲遭偷摘事件回顾

8月4日,在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召开的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评审会议

南京玄武湖景区今年发现的第一株并蒂莲雨中盛放

并蒂莲被游客曹某擅自采摘

并蒂莲遭偷摘后,景区徒留光秃秃的枝干

  对此,我苏特报记者采访了南京市文旅局和南京玄武湖景区相关负责人。

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管理处处长 唐勇

  据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管理处处长唐勇介绍,由于游客偷摘并蒂莲的行为较为恶劣,造成较大的负面社会影响,在8月4日召开的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评审会(以下简称“评审会”)上,5位来自玄武湖景区、旅行社、游客、法律专家和行业协会的代表一致认为该行为符合《南京市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应该纳入“南京市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中去。

  这也是“暂行办法”自2019年实施以来首例被“记录在案”的旅游不文明行为。根据“暂行办法”第十条、第十二条规定,游客因旅游不文明行为被纳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其信息将由南京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在“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网”“信用南京”等网站同时公布,信息保存期限为1至5年。旅游景区、旅行社可以拒绝对被“记录在案”的游客提供服务,公安、航空、铁路、机场安检等相关部门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其采取一定的警示约束措施。

南京市玄武湖公园管理处副主任 庄羡

  南京市玄武湖公园管理处副主任庄羡作为景区代表参加了评审会。对于为何对游客偷摘并蒂莲不文明行为给予2年信息记录在案的处罚,庄羡给予了解答。根据“暂行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旅游不文明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信息保存期限为2年至4年”,鉴于该游客在事发当天已在玄武湖景区派出所接受了相关行政处罚,且认错态度良好,秉着人性化角度考虑,评审会对该游客不文明行为的信息保存期限定为2年。

  庄羡表示,处罚并不是初衷,只是通过处罚警告当事人在出行旅游时注意自己的行为,做到文明旅游;同时也希望广大市民和游客引以为鉴,文明旅游、爱护环境,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玄武湖管理处办公室副主任 戎飞霞

  自玄武湖景区发现并蒂莲后,景区一直派有执法人员值守在附近,一方面是维持秩序保证游客安全,另一方面也是为保证莲花的安全。实际上,并蒂莲离岸边并不近,事发当天,游客趁执法人员不备跳入玄武湖,将并蒂莲莲蓬整个摘走。玄武湖管理处办公室副主任戎飞霞告诉我苏特稿记者,自并蒂莲被游客偷摘后,景区加强了巡查和执法力度。7月26日,玄武湖景区靠近解放门的姊妹桥附近再次发现一株并蒂莲,景区安排了执法工作人员24小时在周边进行值守,并且在现场拉起了警戒线,保障游客安全有序进行赏花。

  不过遗憾的是,这株并蒂莲没能在大家的期待中盛开。戎飞霞告诉我苏特稿记者,由于这株并蒂莲刚发现时,与其他荷花相比,花苞较小,长势不佳。景区工作人员在7月31日前后,发现它出现枯萎迹象,后续也未能正常开放。目前,这朵并蒂莲已经完全枯萎,再也观测不到了。  

  据了解,今年以来,南京已发现6株并蒂莲,其中,玄武湖景区发现2株,莫愁湖公园发现4株。然而,玄武湖景区和莫愁湖公园均因游客偷摘并蒂莲的不文明行为,各自损失了一株罕见的并蒂莲。

  据媒体此前报道,有研究表明并蒂莲出现的概率只有十万分之一,且均为天生,无法通过育种实现。如果下次有幸再见到如此珍贵的并蒂莲,希望大家都能成为周敦颐笔下的“爱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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