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苏网讯 7月28日,全省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现场会在江苏扬州召开。这个现场会,也是江苏“三整合”改革由试点向全面铺开的推进会。
根据中央对于基层治理体制创新的明确要求,江苏今年1月正式启动基层“三整合”改革,出台《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印发《赋予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并在南京、苏州、扬州等7个设区市开展试点,复制推广前期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探索形成的“1+4”模式,即“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审批服务一窗口、综合执法一队伍、基层治理一网格、指挥调度一中心”。
在试点过程中,扬州市将镇街职责划分为统筹协调、党群、经济(生态)发展、社会事业、社会治理、审批服务、综合行政执法等7大模块,在乡镇、街道统筹组织架构,分别设置9个、8个职能机构;以县为单位出台镇街审批服务清单和行政执法清单,全市一共赋予镇街186项行政审批服务权和567项行政处罚权;厘清权责边界,出台镇街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建立向镇街交办事项准入制度;采取“综合执法+专业执法”模式,常见、多发、简易事项由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专业性强、跨区域领域、复杂事项由有关部门负责并接受镇街协调管理;成立市县乡三级一体化、实体化指挥调度中心,镇管“日常”、县管“难事”、市管“三跨一监督”协调“重大事项”,做到快速响应。目前,扬州市83个镇街机构挂牌、人员配备、权限赋予、业务培训等“规定动作”均已完成,在新的体制机制下运作。
南京、苏州等其他6个试点市,市级层面和所选试点县(市、区)均已部署此项改革,出台任务分工方案、具体操作方案等政策文件,机构挂牌和人员配备基本到位。
“基层工作实不实、基础牢不牢,直接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三整合’是做强基层、做实基层,打通改革‘最后一公里’的重要改革举措。从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治理体系来看,中央有要求;从做好新冠疫情防控的治理实践来看,基层有需要;从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看,群众有期待。”江苏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委编办主任俞军表示,“全省各地都要完善职责准入、资源下沉、权力调整、全员培训、考核评估、信息共享等‘六大机制’,切实发挥‘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的治理优势,为‘三整合’改革全省推开、‘1+4’模式在所有乡镇(街道)落地提供有力保障。”
在职责准入机制上,要厘清镇街职责边界,明确准入制度,遏制上级部门条线加压的任性,给基层“松绑”“减负”。对于基层的法定事权,应由基层完全承担,对于县级政府和部门授权事项,可由县本级与基层共同承担,但主次必须清晰、权责必须分明。
在资源下沉机制上,省级“三整合”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对权力下放、编制下调、财政下移提出明确要求,各地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举措,拿出切实可行的真招、实招、好招。
在权力调整机制上,要充分尊重基层实际,做到成熟一批、赋予一批,确保乡镇(街道)能够接得住、管得好;建立权力清单动态调整机制,真正做到因地制宜、实事求是。
在全员培训机制上,要组织做好改革后乡镇(街道)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考核发证等工作,让基层有权办事的同时,有能力办事,尤其要把安全生产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列入重点,抓全抓实抓好。
在考核评估机制上,要强化镇街对派驻机构和人员的考核,优化上级党委政府对镇街的综合考核,健全镇街对职能机构的内部考核。
在信息共享机制上,要充分利用好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采取各种方式整合专网系统,打通信息端口,建好、用好“审批服务综合执法一体化平台”。
全省编办系统主要负责同志,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委改革办、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政务办等省级部门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现场会。与会人员参观扬州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广陵区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李典镇行政审批局、邗江区西湖镇指挥调度中心和西湖镇金槐村。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张贺 编辑/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