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长江“砂霸”团伙彻底覆灭 “黑老大”获刑19年

2020年07月16日 10:42:04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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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7月14日,长江航运公安局南通分局破获的长江南通段,首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一审公开宣判。首犯彭某兴被判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非法采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18年10月,南通分局成功侦破“6•12”非法采矿系列案件,查获涉案船舶24艘、盗采江砂1万余吨,涉案金额近300万元。侦办期间,公安机关对发案区域位于南通海门、上海崇明及苏州等省、地市交界处的“结合部”特征保持着高度敏锐性,并以此为重点进行靶向性深挖,发现了有团伙强行向非法采砂船船主收取“保护费”的重要线索。

  经过近3个月的全力攻坚查明,2018年5月以来,以彭某兴、董某华为首的“砂霸”团伙活跃在上海崇明、苏州、南通三地交界水域非法采砂的同时,通过制定完善的敛财规定,加强组织管理,排除竞争对手。多次采取威胁、打砸、驱赶、拦截、勒索等暴力、威胁手段,有组织地实施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长江生态环境和水域治安环境,危及大桥、隧道过江管线等涉水工程安全,影响长江航道和夜间航行安全,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南通崇川法院依法判处首犯彭某兴有期徒刑十九年,其余十四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至一年两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判决彭某兴等五名被告人在《法制日报》刊登向社会公众的书面赔礼道歉声明,并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专家评估费、公告费等共计77万元。

  (来源:江苏·公共新闻频道/周健 通讯员/程思铭 葛嘉男 编辑/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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