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百万职工!江苏推动工人文化宫高质量发展

2020年07月13日 11:27:28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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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苏网讯 工人文化宫是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和引导广大职工听党话跟党走的重要思想文化阵地。近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就推动全省工人文化宫高质量发展发布《关于推动全省工人文化宫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充分发挥工人文化宫公益性服务保障功能,满足职工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要。

  《意见》表示,江苏工人文化宫要在增强公益性服务性的前提下,实现有鲜明的政治导向、有优良的服务场地、有公益的文体活动、有精干的人才队伍、是有稳定的经费保障、有完善的管理制度的“六有”目标。

  5年内整治提升场地设施

  新建标准用“数字说话”

  在落实工人文化宫高质量发展的工作上,也要稳扎稳打,高质量地有序推进。《意见》强调,在推动场地设施建设工作上,2020年至2025年底,利用5年时间对全省工人文化宫场地设施进行整治提升和规划新建。原有工人文化宫因城市建设拆除、出售的,采取原址或异地重建方式予以恢复;现有工人文化宫因场地面积受限等无法满足职工需求的,采取改(扩)建、原址拆除重建、异地置换等方式整治提升;市、县(市、区)无工人文化宫的,视情规划建设或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公共文化服务资源整合的方式,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共建共享、互联互通,更好地为职工服务。

  新建(含异地重建、置换)工人文化宫的建设标准,设区市用地面积应不少于1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应不少于15000 平方米;县(市、区)级用地面积应不少于8000平方米,职工人数在25万以上的县(市、区)建筑面积应不少于8000平方米,职工人数在10万至25万的县(市、区)建筑面积应不少于5000平方米,职工人数在10万以下的县(市、区)建筑面积应不少于3000平方米。工人文化宫应设有一定面积的室外活动场地和停车场。

  严格资产阵地管理

  恢复公益性、服务性职能

  坚决清理出租(承包)商户,同步更新、改造、升级设施设备,恢复工人文化宫的公益性服务性职能。要加强工人文化宫的产权保护,依法制止以各种形式非法侵占、处置工人文化宫资产阵地的行为。因城市建设列入拆迁范围的工人文化宫,要坚持拆旧建新、先建后拆,并严格按照省总工会《关于明确工会行政事业性资产审批权限的通知》履行审批手续。

  整合服务资源,探索创新模式

  提高职工群众满意度与获得感

  深化文化服务供给侧改革,突破唱“独角戏”的局限,加强与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体育场馆、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机构的联系与合作,通过宫宫联合、宫校联办、宫馆联手、宫企联结等形式整合服务资源,推动活动联办、培训联做、平台联建的发展路子。

  在文化服务方式、手段上,也要进行积极改进。积极拓展网络视听、移动多媒体、动漫游戏等新兴领域,形成健全的文体服务网络,推出“订单”式的文化服务菜单,为职工提供更加便捷、普惠、精准、专业的高质量文化服务,增强服务适应度和职工满意度。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 记者/王尧 编辑/钱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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