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苏州住房公积金有调整

2020年07月07日 14:26:57 | 来源:引力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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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7月7日),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从本月1日开始,全市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全面启动,每月缴存基数将进行调整,最高达26400元,同比2019年度最高缴存基数上调2700元。

  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2019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工资总额)核定,具体口径按《关于调整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计提住房公积金工资总额基数的通知》规定执行。工资总额是指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不论是在成本中列支的还是在其他项目中列支的,均应计入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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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地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苏州市2019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6400元,职工本人缴存的月工资基数超过最高限额的,按最高限额计算;不到最高限额的按实计算;最低原则上不低于全市各地最低社保缴费基数。

  从今年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扩大了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浮动区间。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缴存比例区间单位和职工各5%~12%。缴存单位经本单位工会或者职代会讨论通过,在年度调整期内可以申请重新自主确定缴存比例。据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管利平介绍,2020年上半年公积金资金共归集223.46亿元(不含工业园区),较去年同期198.48亿元,增长12.6%。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今年的调整业务办理期限放宽到4个月内完成,经营特别困难的企业可延长至年底前完成。新的工资基数将从7月开始执行,单位调整时间较晚,造成少缴的,应在办理年度调整时一并补缴。为维护低收入职工权益,在年度调整期结束后,仍未调整的,其职工缴存基数低于当地社保最低缴费基数的,由市公积金中心统一调整至当地社保最低缴费基数。

  此外,为方便缴存职工实时查阅本人对账单,有效减轻用人单位的事务性负担,同时促进节约资源、助力绿色发展,自2019年起,公积金中心正式取消寄发纸质《苏州市住房公积金年度职工对账单》,改为电子推送形式。目前职工可通过登录“苏州公积金”手机App、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个人业务系统查询、下载《对账单》。有需求的职工也可以到缴存所在地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柜面查询、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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