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一前夕,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 通报未成年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是云龙区法院在2010年到2019年这10年间,从140件涉及未成年人交通事故案件中梳理和统计出的最为典型性和代表性的案例。

父亲骑电动自行车带女儿逆行发生交通事故致女儿受伤
母亲怀抱7岁男童在商场停车场出口呕吐被驶出停车场的车辆撞伤
母亲骑电动自行车带女儿横过机动车道未下车推行发生交通事故
母亲骑电动自行车带5岁女儿上幼儿园路上与轿车相撞
12岁男童骑自行车未走非机动车道被他人骑电动三轮车撞伤
7岁男童在黄山新村小区环岛北侧被大客车挤压致伤
15岁男孩乘坐朋友驾驶的摩托车与他人驾驶的货车发生相撞交通事故
16岁男孩无证驾驶无牌照摩托车载2名未成年人与轿车发生相撞事故
14岁男孩骑电动自行车碰撞他人
女中学生骑电动自行车上学路上追尾受伤
其中一起典型案例是在2012年,一名未成年16岁男孩无证驾驶无牌照摩托车,载另两名未成年人与轿车发生相撞事故。该事故不仅造成驾驶摩托车的未成年人严重的伤害后果 ,同时搭乘的另外两个未成年人也遭受了比较严重的人身伤害后果。交警部门认定,驾驶无牌照摩托车的未成年人与轿车司机负事故同等责任。法院审查认为该责任认定并无不当。

云龙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颖介绍,140件涉及未成年人交通事故案件大概包括两种类型。一种是未成年人违规驾驶自行车或者是电动自行车,造成他人伤害的侵权交通事故,另一类是未成年人搭乘其父母或朋友、同学的电动车或者是摩托车出现了交通事故,造成未成年人自身的伤害后果。在审理此类案件的过程中,云龙区法院发现,监护人的交通安全意识比较薄弱。在审理的140件案件里,有86件是未成年人与监护人同行遭遇交通事故。

云龙区法院希望通过典型案例的发布,对未成年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和法治宣传,并与妇联、团区委、关工委、教育局及相关部门继续加强沟通配合,提高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