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休日能在家门口赶集了!南京外摆市集名单出炉

2020年05月30日 17:09:41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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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中央文明办明确今年的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不再将“马路市场”、“流动商贩”作为扣分指标。而南京从今年5月开始,就由城管、商务部门牵头,组织商家在做好必要防护、不影响交通和环境秩序的前提下,规划设置了一批“外摆市集”,今后市民可以在家门口赶集了。据《扬子晚报》从南京各区城管局统计,截至5月29日,这些地区已被列入外摆市集名单。

  今年4月,南京市在全国率先推出“四新”行动,新基建、新消费、新产业、新都市协同发力。“外摆市集”是新消费行动中一项典型举措。在南京1912街区的创意市集上,来自福建的何先生正在为家人挑选文创产品。何先生表示,外摆市集的形式非常好,更能体现南京的特色。

  记者发现,在1912街区的文创市集上,销售的大多为现场手工制售的商品,商户们表示,这种外摆的形式不仅给自己带来了销售额,也给街区带来了人气,可谓一举两得。“我们停工了70天,4月30日才开始,当时街上没什么人,现在经过一个月很多人出行,感觉生意越来越好了。”外摆商户李女士说。记者了解到,在目前已经“出摊”的外摆市集中,绝大部分都位于商业综合体周围的广场空地,也有不少是在商业步行街内设置外摆,而且出摊时间主要集中在双休日。据南京市城管局统计,目前“常态化”出摊已有56处,今年全市计划设置的外摆市集总数为134个。采访中,各区城管部门均表示,“外摆市集”不等于“随意占道”,更不意味着城市公共区域暂停管理。

  南京秦淮区城管局市容秩序科科长熊杰表示:“不影响交通,不影响消防安全,不影响环境,不侵犯他人利益的情况下,有序设立。”那么,在外摆市集购物消费,该如何维权呢?市场监管部门表示,商家在经营的过程中,不管是室内还是室外摊位,都应该履行自己的主体责任。“这部分经营者在开放式的街区、路边等地方开展经营活动的话,也要公示他们的资质,应当把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材料复印件,在摊位处摆放公示以便于消费者识别经营者的详细信息。”南京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板桥新城分局局长杨磊提醒消费者,付款凭证要保存好,以便为后期消费维权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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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零距离》记者/何畔 编辑/韩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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