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工商、邮储银行三员工被刑拘,涉为电诈团伙开数十个对公账户

2020年05月10日 18:16:29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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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售贩卖手机卡、银行卡及对公账户为各种电信诈骗犯罪提供了便利,已经成为助推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黑灰产业”, 甚至有部分行业内部人员受利益驱使,以身试法,与此类“黑灰产业”违法犯罪团伙勾结,为其非法办理手机卡、银行卡及对公账户提供便利。

  银行客户经理收钱违规办理对公账户被刑拘

  近期,长沙市开福公安分局成功打掉一个贩卖对公账户的犯罪团伙,经过审讯深挖,发现该案嫌疑人王某伦及申某在带领法人注册对公账户时与光大银行湘府路支行的客户经理方某联系紧密,方某疑似从中收取好处费。在掌握确凿证据后,开福公安分局于429日凌晨对方某实施抓捕。经过连夜审讯,同时结合银行数据,方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涉嫌“帮信罪”的光大银行职员方某  图源:澎湃新闻

  经查,犯罪嫌疑人王某伦、申某在明知自身为虚假注册,无法成功注册对公账户的情况下,找到光大银行湘府路支行的客户经理方某,许以高额利诱,成功将方某说服,方某在明知该二人注册对公账户用于电信诈骗、洗钱等犯罪活动的情况下,采取不审核或者虚假审核的方式,以500800元一套不等的价格为其非法审核办理对公账户20余套,非法获利13800元。后经查证,由犯罪嫌疑人方某非法审核注册的对公账户涉及全国范围内电信诈骗案件10余起,涉案金额达160余万元。

光大银行工作人员与买卖对公账户团伙微信聊天 来源:长沙警方

  打掉“黑灰产”团伙 揪出2名金融业“内鬼”

  近期,长沙县公安局成功打掉以张某文、章某为首的买卖对公账户的电信网络诈骗“黑灰产”犯罪团伙,并通过对该案的审讯深挖,揪出2名金融业“内鬼”。

  工商银行银迅支行营业室经理李某某,主要负责该行对公账户审查。20193月份以来,李某某在工作中认识了从事代办对公账户业务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文等人,受利益驱使,在明知张某文等人代办的对公账户将会从事电信诈骗、洗钱等违法活动的情况下,对张某文等人在该行办理对公账户的业务上“开绿灯”,使得张某文等人顺利办理成功并贩卖给电信诈骗团伙获利,总共涉及60余个对公账户,李某某共计收受张某文等人好处费2万余元,并从银行获得1.4万余元对公账户业绩费。

  邮政储蓄银行天心分公司员工张某旭,主要负责主管商户收款码办理工作。201912月份以来,通过他人介绍,认识了犯罪嫌疑人章某,章某以张某旭急需大额揽储任务为由,诱惑其参与到洗钱违法犯罪活动中,为其洗钱团伙提供收款账号渠道和帮助。张某旭在得知犯罪嫌疑人章某所办理的企业收付款码从事赌博平台洗钱活动且无条件办理的情况下,为其洗钱团伙提供收款账号渠道和帮助,总涉及20套对公账户,资金结算百余万元,非法获利2万余元。

  通讯从业人员违规开手机卡牟利被刑拘

  近期,浏阳市公安局在侦办一起买卖银行账户案中,发现浏阳某通讯公司工作人员卢某多次卖电话卡给犯罪嫌疑人钟某强、张某等人。掌握情况后,浏阳公安随即将卢某依法传唤进行调查。

  经审查,20193月,卢某通过某汽车品牌车友群结识了犯罪嫌疑人钟某强、张某。钟某强、张某在得知卢某在联通公司上班后,遂向其提出购买手机卡的意向。为完成公司任务和达到个人牟利的目的,卢某随即同意,之后并利用帮客户开卡的机会,在未经客户同意的情况下,非法获取客户的个人信息开办手机卡副卡,以65元每张的价格转卖给钟某强和张某。经查明,20193月至8月,卢某共计向钟某强、张某等人转卖手机卡400余张,非法所得2.6万余元。 

  据了解,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规定,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于或者单处罚金。

  (我苏网综合自红网、澎湃新闻  编辑/木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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