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状况,保障残疾人权益,省财政近日下达省级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3.8亿元。其中,残疾人康复救助资金2.6亿元,用于支持残疾儿童基本康复项目服务、贫困白内障患者手术、贫困精神残疾人基本用药等工作;残疾人教育就业和托养专项资金1亿元,用于推动各地开展残疾学生教育、残疾人就业和托养服务等工作;残疾人教育就业和托养专项资金1亿元:残疾学生教育、残疾人就业和托养服务;残疾人专职委员公益岗位补贴0.2亿元,用于对各地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按标准给予补助。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郭艺 周雷 编辑/张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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