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油罐、流动加油车和黑加油点简称“自流黑”,是安全生产领域的三颗定时炸弹。日前,扬州市商务局出台了《扬州市成品油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并从本月起正式实施。根据新政策,市民也可以化身为“拆弹专家”,对扬州市行政区域内的“自流黑”等非法经营行为进行监督举报,最高可获30万元奖励。
举报人举报信息经查证属实,先行给予200元的奖励,经调查后实施了行政处罚,根据规定进行奖励:对举报一般违法行为的,奖励200元至500元;举报安全生产较重违法行为的,奖励500元至1000元;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奖励行政处罚金额的15%,最低奖励3000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其中,一般违法行为主要是指加油站在营业过程中存在的基础设施不规范、消防设施不到位以及人员操作流程不正规;较重违法行为主要特指非法流动加油车;而重大违法行为是指:未取得成品油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举报电话:(0514)80590539、12350 举报邮箱:1303897816@qq.com
(来源:扬州新闻,编辑/程梦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