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疫情发生以来,徐州市生态环境局全面加强医疗废物处置以及医疗废水处置监管工作,有序推进各项防控措施。
医疗废物是重要的危险源,其安全处置是疫情防控的重要一环。疫情发生后,市生态环境局第一时间制定《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医疗废物应急收运处置工作方案》,确保医疗废物科学高效处置。目前,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东院)、徐州市传染病院等定点医院和所有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点产生的医疗废物,由专车、专人收运,实行一对一专人监管。
污水处理与水体监测也是疫情防控的重要环节。
2月3日,市生态环境局发布通知,要求各县 (市 )、区生态环境部门主动加强与卫生健康、城镇排水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健全信息共享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条件下,参照 《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和《新型冠状病毒污染的医疗污水应急处理技术方案(试行)》等相关要求,对定点医院医疗污水的收集、处理、消毒工作加强监督指导,确保相关医疗机构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达标排放,督促已收治新冠肺炎病人的医院加密粪大肠菌群监测频次,要求频次不得少于1次/周 。
同时,对接纳定点医院医疗污水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加强日常运行监管,督促相关城镇污水处理厂切实加强消毒工作,确保出水粪大肠菌群指标达到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与此同时,市生态环境局还联合水务、卫生健康等部门,指导定点医院、污水厂等各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建立全链条污水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