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发布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2020年01月23日 20:16:58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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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根据国家和省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为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防止疫情在我市发生和扩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我市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0年1月10日后,从武汉来连云港、去过武汉以及途经武汉来连云港的所有人员,应当主动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进行登记,并进行体温检测。未发热的,应当按照要求进行医学观察不少于14天;有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必须由120救护车转运到医院发热门诊诊治。

  二、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连云港各旅行社和酒店对武汉来连旅客取消行程、退订酒店的,应做好全额退款服务,不再接待武汉来连云港的旅游团队和散客。所有机场、车站、码头对来自武汉或途经武汉的旅客应开设专门通道进行体温检测,各酒店旅馆在办理旅客入住手续时应进行体温检测,一旦发现旅客有发热等症状的,应第一时间拨打12345电话联系专用车辆送至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自驾等其他途径来连旅客,如出现发烧、咳嗽等症状的,应主动就近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三、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减少和取消大型公众聚集性活动。

  四、来连旅客和广大市民应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加强个人防护,主动配合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做好隔离观察和追踪排查工作;对刻意隐瞒、拒不配合造成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各地、各单位要自行先行排查,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广大市民应不信谣、不传谣,主动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和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反映疑似病源,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六、对本通告有关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12345电话进行咨询。

  连云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办公室

  2020年1月23日

  连云港市设有发热门诊医疗机构信息

  (来源:连云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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